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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城市创建指导中心202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来源 : 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3-12-18     点击次数:712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公告)

2023年第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于2023年8月16日至11月30日,对洛阳市偃师区城市创建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创建指导中心)202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以及基本职责等情况

创建指导中心是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部署、协调、指导、调查研究和调度等工作。内设办公室(财务室)、创建指导室和宣传资料室。财务收支由洛阳市偃师区国库支付中心监督支付。截至2022年底,在职15人,退休2人。

(二)财务收支情况

2022年收入总计3098001.94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3502069.68元,均为业务活动费用,当年结转结余-404067.74元。年初结转结余594987.88元,年末结转结余96720.14元。

(三)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2022年度资产总计96720.14元,其中:固定资产95559.14元,无形资产1161元;无负债,累计盈余96720.14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创建指导中心2022年度财务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但是还存在原始凭证不完整、票据不合规等问题,应当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原始凭证不完整178137.05元

创建指导中心列支宣传费、资料印刷费等23笔178137.05元,未附支付凭证。

(二)票据不合规26860元

创建指导中心列支印刷宣传手册、宣传版面费等26860元,未附详细清单。

(三)财务管理不规范

创建指导中心任某某一人负责会计与出纳业务,且单位各项费用均由其经手。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创建指导中心限期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偃师区审计局,并及时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