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
右美沙芬单方制剂等严管药品专项检查
近期气候多变,易诱发咳嗽等呼吸系统疾病。而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是一款常见止咳药,在临床上用于治疗干咳,目前不属于我国列管的麻精药品范畴,但超剂量服用后易产生暴躁不安、兴奋冲动、醉酒(高度兴奋、幻视幻听)等表现,同样具有一定的成瘾性。个别地方出现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滥用问题,且滥用人群以青少年为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来偃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洛阳市局的指导下对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右美沙芬等严格管理药品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下发了《关于防止右美沙芬单方制剂滥用的提醒告知书》200余份,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认真学习,并在药店(房)醒目处粘贴告知书。
检查时重点关注购进票据、购进数量、凭处方销售情况、网络销售情况等,要求各零售药店应从合法渠道购进右美沙芬制剂,摆放于严管药品专柜处,严格凭处方销售右美沙芬制剂,并保留处方原件备查,并如实做好销售记录。在销售该类药品时应提高警惕,防止同一人、同一时期到门店多次购买该药品以及该药品大量售出的情况。各医疗机构应重视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滥用问题,合理减少该药品在治疗过程中的使用。
为了防止出现滥用,右美沙芬被列入国家药监局制定的《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名单里,禁止通过网络销售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
同时执法人员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结合自身情况,严格遵循医嘱,按药品说明书用药,避免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如您发现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违规销售使用此类药品,请及时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截至目前,执法人员共检查药店84家,医疗机构25家,网络销售药品单位52家,未发现违规销售使用右美沙芬单方制剂的情形。下来我区局将继续加强右美沙芬等严管药品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从而有效遏制相关药品滥用和流入非法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