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9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加工30万只钢桶改建项目 | 偃师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顾县镇安滩村) | 洛阳强达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 河南泰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改建项目,新增喷漆大钢桶用喷漆间及固化道和喷塑大钢桶用喷粉间及固化道,改造完成后,产能不变。 主要生产工艺为带钢经开卷(桶身)、卷圆、焊缝、翻边、涨大筋后即为桶身,带钢经开卷(桶底桶盖)、剪切桶底桶盖、桶盖冲孔后,桶身桶盖底一起组装、侧漏、人工陶化、喷漆(喷塑)、固化,合格即为成品。 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6万元,占总投资的16%。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喷漆流平烘干废气经干式过滤+光氧催化+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固化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