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各位领导及调解员耐心公正调解,帮我们化解矛盾!”近日,当事人家属将一面写有“人民公仆,调解有方”的锦旗送到高龙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对各位调解员及工作人员高度负责、积极作为,热心为民化解纠纷的服务态度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4年1月31日,高龙镇司法所受理了一起民事经济纠纷,诉求人称其亲家母病故后,女儿夫家舅母侵占夫家金钱。随即,镇司法所赵宏伟、李飞华到村了解情况。据了解,左村村民左某一家均存在不同程度精神疾病,平日由诉求人亲家母(刘某)照顾一家老小生活起居。1月14日刘某病故后,左某舅母将左某家中现金及存折、身份证等证件拿走,声称办理结算医院剩余费用及丧葬费用,但在随后并未说明拿走的现金及存折有多少钱,花费了多少。
2月2日,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其舅母讲解法律知识,告知其已构成侵占他人财产,必须将所拿走的现金及存在自己丈夫名下的钱款立刻转存至左某家人名下,否则将被依法起诉。随后其舅母将现金及存款全部转至左某名下,但仍保管存折,高龙司法所继续介入调解。
2月18日,调解后达成协议:将左某钱财一分为二,由左某父子各得一半,分别由左某之子的舅舅和外婆保管,并负责左某一家生活起居。2月19日,办理账户转存手续。
高龙镇司法所经过5次现场调解,多次电话沟通,圆满将本起民事纠纷化解成功,得到双方家庭6位当事人的认可,并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锦旗虽轻,情意却重。高龙镇将始终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的理念,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以“耐心、细致、专业、公正”的调解工作作风,真诚地为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