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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2023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10-26     点击次数:3572

偃师区2023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根据《洛阳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洛阳市2023年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公开招聘2023年公益性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拥有偃师区户籍(居住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主要包括: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符合以上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在参加招聘前,需持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本人常住地所在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所,提前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资格认证,以免耽误本人参加招聘会时的资格审查。

二、招聘方式

参加招聘人员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到偃师区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偃师宾馆西邻)报名,由人社局集中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人社局通知参加面试。面试组成员由人社局班子成员、驻人社局纪检组和槐新、伊洛街道主抓副职组成。区人社局按规定履行资格审验、公示、审核等工作程序后,由偃师区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指导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完善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时间统一组织上岗。

三、招聘要求

每个应聘对象限报一个岗位,多于一个的视为无效。

四、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拟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16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

拟应聘人员可登陆偃师区人民政府官网人社局版块(http://www.yanshi.gov.cn/)查看《偃师区2023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主要工作节点

(一)公告时间:2023年10月26—30日

(二)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时间1天)

    (三)资格审查:2023年11月1日(时间1天)

(四)面试时间:2023年11月2日(上午9:00—12点)

(五)面试地点:偃师区人力资源市场(原档案局一楼)

、工作待遇和期限

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作酬薪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合同一年一签

相关要求

严格按规定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组织好人员招聘工作。做好人员上岗资格初步筛查,严禁设立年龄、性别等歧视性条件,确保公益性岗位真正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咨询电话:67721216,联系人:胡女士

          67711227,联系人:牛女士

          

 

附件:偃师区2023年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



    洛阳市偃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偃师区2023年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