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3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告知承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告知承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4年3月25日-2024年3月29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扩建手术室项目 | 偃师区伊洛街道洛神路南侧(金地公寓洪斌开发)东门东户1-2层 | 洛阳恒爱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 洛阳市永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租用现有商业用房,建设宠物医院,共两层,1F主要设置2个诊室,2F主要设置住院区4个。 项目总投资约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3万元,占总投资的6.6%。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接诊动物粪尿被猫砂吸收包裹后及时由医护人员清除并装入专门的密封袋中密封保存,每天使用消毒剂、除臭剂进行消毒除臭,同时加强室内通风换气。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医疗废水经消毒处理设备消毒处理后进入化粪池,最终排入洛阳市偃师区第一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动物粪便经生石灰消毒灭活后,装袋密封冷藏,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动物组织装袋密封冷藏,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他危险废物按要求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