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就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提升培训质量,根据《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及定点专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洛人社〔2023〕61号)文件要求,经专家组综合评估、实地核查,确定洛阳市偃师区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符合复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1日-3月27日,监督电话:67721216。
附件:洛阳市偃师区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及定点专业(项目)一览表
2024年3月21日
附件:洛阳市偃师区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及定点专业(项目)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