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力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偃师市创新职业培训学校:
根据《洛阳市偃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终止大唐电力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等2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的通知》(偃人社职业〔2024〕1号)文件要求,决定终止以下2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
1、大唐电力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2、偃师市创新职业培训学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洛阳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洛人社职业〔2016〕22号)和《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的通知》(洛人社职业〔2022〕4号)相关规定,上述被终止办学的2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要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做好债权债务处理和其他善后工作。
以上被终止办学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定事项,将办学许可证(正、副本)送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洛阳市偃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