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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文物局商城宫城遗址运营招租公告

来源 : 文物局     发布日期:2024-04-26     点击次数:1994

偃师区文物局商城宫城遗址运营招租公告

偃师区文物局拟对商城宫城遗址进行运营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地址: 位于偃师区商汤大道与华夏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偃师商城遗址宫殿区。

2. 项目介绍: 偃师商城遗址宫殿区自2013年建成以来,长期未对外开放。为认真贯彻“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2024年春节前夕项目运营方对宫殿区老旧设施改造,并实施灯光照明亮化、实景剧拍摄、服化道采购、数字化设备,美陈摆设等;场区整体亮化提升后,首次面向社会开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为支持偃师文旅事业持续发展,现对宫殿区场地继续进行招租运营。

3.运营范围:偃师商城遗址宫殿区。

4. 招商条件:具合法存续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具备文旅景区运营、实景演出及演员统筹管理经验等,能够持续提升实景演出及景区管理水平。

5.招租形式:经区政府重点项目会研究同意,对偃师商城遗址宫殿区场地进行公开招租运营。最终运营方需承担春节活动期间灯光等固定设施投资费用,且在运营期间负责宫城区安全保卫、运营管理、卫生保洁、景区维护、水、电等费用。

6.租金另行商谈。

7.租赁期限一年,租赁期满同等条件下该运营方优先租用.

8. 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运营项目策划方案。

9.报名时间、地点:本次采用线下报名方式,报名商家须按照报名条件,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并递送至偃师区文物局办公室,报名时间截至至2024年4月30日。

联系地址:洛神路56号偃师区文物局联系人:石勇

联系电话:0379—67711869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