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提升卫生健康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按照洛阳市和我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卫健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抽查计划。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依法监管原则。严格执行卫生健康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正高效原则。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三)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随机抽查计划,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各监管对象情况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加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要建立“一抽查双公示”制度,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抽查事项及抽查时间
(一)抽查时间:2024年4月—11月
(二)本部门双随机抽查
2024年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工作涉及内容比例如下:
1、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执业执法检查15%—40%;
2、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15%;
3、妇幼健康执法检查30%;
4、公共场所卫生执法检查15%—20%;
5、学校卫生执法检查15%—20%;
6、生活饮用水卫生执法检查20%;
7、消毒产品卫生执法检查市级抽取;
8、放射卫生执法检查30%;
9、职业卫生执法检查10%。
(三)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根据偃师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024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安排,区卫生健康委配合区教育局、文广旅局、公安分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抽查事项如下:
1、学校办学情况抽查;
2、游艺娱乐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经营卫生情况抽查;
3、宾馆、旅店监督抽查;
4、对城市供水企业的监管;
5、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双随机”监管模式是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卫生监督的重要手段。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转变监管理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二)科学组织实施。要坚持问题导向,将双随机抽查作为发现问题线索的重要手段,认真开展分析评估,及时掌握监管中的风险领域和薄弱环节。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时,已纳入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并实施的,不再重复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内容。
(三)落实执法公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在完成检查任务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录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