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偃师区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试点实施方案》(偃农〔2024〕22号)文件,我区2024年上半年实施“先打后补”政策规模养殖场免疫申报工作已结束,现对通过申报审核的4个规模养殖场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偃师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反映问题。
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7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受理单位:偃师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偃师区民主路9号原医药公司2楼)
联系电话:0379--67778219
2024年4月28日
通过申报审核养殖场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