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偃师区2024年耕地轮作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内容,今年偃师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大豆和大豆玉米复合种植方式农户可享受政府财政专项补贴。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扎实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围绕“稳口粮、稳玉米、稳大豆”的目标,进一步推动耕地轮作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提升玉米产能,巩固大豆扩种成果,把粮食生产重心放在大面积提高单产上,为保障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贡献偃师力量。
二、耕地轮作
(一)技术路径
巩固大豆扩种成果,技术路径以玉米—大豆轮作为主,即2023 年种植玉米、2024年改种大豆的地块,上年种植非大豆作物,今年改种大豆的也可纳入轮作范围;上年度实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地块,今年改种大豆后也可纳入轮作补贴范围。
(二)补助标准及方式
各镇(街道)根据下达任务和资金总量,在完成轮作任务的基础上,允许适当降低轮作亩均补助标准,扩大轮作实施面积。偃师区采取直接补贴现金的方式,轮作亩均补助标准不高于150元,偃师区域内统一补贴标准。
三、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引导支持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应用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承担耕地轮作任务的地块与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地块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一)技术模式
我区推荐的种植模式为大豆4—6行、基本苗12000株/亩,玉米2—4行、基本苗5000株/亩,主推大豆与玉米6:4、5:4、4:4间作模式,玉米种植带采取宽窄行种植。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生产实际,可按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将高粱、谷子等作物和大豆间作纳入补助范围。
(二)补助标准和形式
对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在符合规定种植模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种植的耕地面积,中央财政按照每亩150元标准给予补助,省财政在中央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补助。同一地块不得同时享受耕地轮作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在操作方式上,偃师区采取直接补现金的方式,偃师区域内统一补助标准。
四、实施程序
(一)分解任务
各镇(街道)要提前摸清群众种植意向,根据承担的耕地轮作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各行政村,落实到农户、种粮大户或新型经营主体。要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带动作用,优先选择新型经营主体承担任务。
(二)签订协议
承担任务的镇(街道)与种植户签订种植协议书,协议要明确实施面积、补助标准、相关权利和责任义务,协议文本一式三份,由区农业农村局、镇(街道)、农户各存档一份备查。耕地轮作协议书还要明确上下茬口作物,特别是2024年秋季要种植大豆。
(三)登记造册
在作物播种后,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对落实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内容须包括姓名(主体名称)、身份证号、实施面积、种植作物、地块位置等信息,并在适当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组织对登记清册进行核查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力量,通过走访调查、实地察看等方式,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总户数的10%。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后,分级组织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四)落实补助
偃师区实行先种后补,按照公示无异议的补助清册,会同财政局及时将资金兑付给实际承担任务的种植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