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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 : 审计局     发布日期:2019-08-07     点击次数:994

偃师市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

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二〇一九年八月七日公告)

2019年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偃师市审计局2019年4月26日至6月25日对偃师市农业农村局(原偃师市农业局,以下简称市农业局)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基本职责等情况

市农业局是隶属于偃师市人民政府的财政全供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农业经济管理、渔业管理、种植业管理、扶贫管理。内设办公室、人事与计划财务科、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科、种植业管理科、政策法规与市场信息科、扶贫开发办公室6个科(室)。下属机构8个,分别是偃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偃师市土壤肥料工作站、河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偃师分校、偃师市园艺工作站、偃师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偃师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偃师市种子管理站、偃师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财政财务收支由偃师市国库支付中心监督支付。截至2018年底局机关在职职工13人,均为行政编制人员;离退休职工32人。

(二)财务收支情况

市农业局2018年收入总计8121695.85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2116889.02元,项目支出拨款5959772.83元,其他资金基本收入45034元;支出总计5996628.78元,其中:基本支出1960681.09元,项目支出4028864.69元,其他资金基本支出7083元;本年结余2125067.07元,上年结余2748414.49元,调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727289.67元,累计结余4146191.89元

(三)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市农业局2018年度资产总计9586253.28元,其中:库存现金15000元,财政应返还额度3809968.28元,其他应收款322985元,存货2000元,固定资产5436300元;负债总计3761.39元,均为其它应付款;净资产总计9582491.89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4108240.89元,其它资金结转结余37951元,资产基金5436300元。

(四)预算执行情况

偃师市财政局批复市农业局2018年度财政预算支出1814478元,实际收到财政拨款8076661.85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了6262183.85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27204.9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150082.12元,一般性项目支出减少19103.17元,专项项目支出减少100000元,项目资金增加5904000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市农业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5433.49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933.49元,公务接待费500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农业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财经法规的规定,但是审计发现该单位存在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应当加以改进和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超预算支出93687.80元

2018年财政预算批复市农业局差旅费23000元,印刷费5000元,实际列支差旅费102890元,印刷费18797.80元,超预算列支93687.80元。

(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不清3037640元

2018年2月基层农技推广建设项目向市农业局移交固定资产3037640元,未附任何原始凭证,固定资产移交手续不清。

(三)未使用公务卡结算7580元

1、市农业局2018年未使用公务卡算办公费、洗车费、杂支等10笔共计4520元。

2、偃师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2018年未使用公务卡支付期刊杂志费用1笔3060元。

上述1-2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共计7580元。

(四)应收账款长期挂账322985元

截至2018年底市农业局“其他应收款”结余14笔共计322985元,均超过十年,至今未收回。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偃师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偃师市农业农村局限期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偃师市审计局并及时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