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指稀有、珍贵树木,或者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研究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
古树分为三个级别,树龄500年以上的树木为一级古树,树龄在300—499年的树木为二级古树,树龄在100—299年的树木为三级古树。名木不分级别。
《洛阳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禁止下列损毁古树名木的行为:
(一)砍伐;
(二)擅自移植、非法买卖;
(三)剥皮、挖根、攀树、折枝、刻划、钉钉或者将古树名木作为支撑物;
(四)在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向外五米范围内进行建筑施工、挖坑取土、动用明火、排放烟气、倾倒污水垃圾、堆放易燃物、堆放倾倒有毒有害物品;
(五)硬化固化地面影响古树名木正常生长;
(六)其他损毁古树名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