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书记就是有水平,这两年带着大伙发展香熏产业,我们在家门口就能上班,收入增加了不少,真是打心底里高兴。”日前,谈到村党支部书记李志强,偃师区大口镇引礼寨村村民李会霞感慨地说。
作为中共偃师区委组织部头雁引领乡村振兴计划的培养对象,李志强上任后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不断引入新产业,建设引礼寨村香熏产业园,带动100多名群众家门口就业,增加集体经济收入40多万元,过去名不见经传的小山村驶入了乡村振兴的“快车道”。
这只是偃师区以“头雁”引领乡村全面振兴成果的一个缩影。2023年以来,偃师区坚持把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作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关键抓手,聚焦引、育、管三个关键环节,持续用好“加减乘除”四步法,为深化“五星”支部创建、推进乡村锻造善谋事、会干事、能成事的硬核力量。
以“四个一批”为抓手 在来源渠道上做“加法”
头雁领飞,乡村振兴才能展翅翱翔。偃师区坚持“内挖、外引、下派”相结合,通过“选用一批、培养一批、调整一批、下派一批”,从68名报名人员中公开选用15名村党支部书记,选派10名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对年龄超过60岁或不胜任、不称职的,一村一策制定调整方案。目前已累计调整、撤换村党组织书记25名。
高龙镇谢村党支部书记王明阳是“下派一批”的典型代表。
以前的谢村是个软弱涣散村,全村43名党员,因为年老体弱、带富能力不足等各方面原因,暂时没有特别合适的支部书记人选。2024年2月,36岁的高龙镇政府干部王阳明被派到谢村任村党支部书记。他以身作则,修桥补路、种树绿化,完成污水管网改造5.5公里,村民看到了希望,增强了建设家乡的信心。
新支书、新气象!凝心聚力有力量!祖籍谢村的谢太洲老先生常年生活在广州,了解到村里的变化后,临终前把60多万元积蓄全部捐给了家乡用于公益事业。
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的培养同样重要。偃师区分层次建立“区、镇、村”三级农村后备人才信息库,收录300余名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信息,挖掘致富带头人262人、外出创业人员42人、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20人、退役军人31人,建立“点对点”导师帮带机制。截至今年6月,20余名优秀后备人才到镇(街道)部门站所挂职锻炼,全面提升综合素质。
以“培优提升”为目标 在能力短板上做“减法”
“这几次外出学习对我启发很大,先进地区的乡村振兴经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下步就是怎样结合村子自身实际,把这些经验用好用活。”刚从外地学习回来,首阳山街道鹿峰村党支部书记赵福利感觉“振兴乡村的劲头更足了”。
在“育人”方面,偃师区坚持全员轮训与精品班次相结合、集中授课与现场观摩相结合、帮带指导与四下基层相结合“三个结合”,不断补齐能力短板。
在全区选树20名年富力强、工作实效突出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列入“先锋头雁”队伍,打造“先锋书记训练营”;组织75名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分别赴浙江和安徽小岗村学习基层治理、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先进经验,全面提升乡村振兴能力;通过“一月三镇三提升”活动和每季度村党组织书记“擂台比武”活动,实战练兵,总结创新经验,比拼党建成效;探索开展“三在农家”活动,截至今年6月,共有103名各级领导干部累计进村帮带村党支部书记240余次,帮助解答各类政策问题110余个,办理惠民实事63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30余条。
以“监督管理”为重点 在丰富形式上做“乘法”
“我们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严管与厚爱并举,让村党组织书记既有压力、更有奔头。”中共偃师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说。
在村党组织书记监督管理上,偃师区参照干部人事档案标准,按照“一人一档”要求,规范240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档案,不断提升动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摸清村(社区)“两委”班子运行、干部配备、干部履职等情况,及时调整不胜任、不合格的村党组织书记;推动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每年至少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1次廉政谈话,引导村党组织书记廉洁履职,并根据情况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提醒,2024年第一季度约谈提醒23人。
以“考核激励”为保障 在整治风气上做“除法”
缑氏镇崔河村村“两委”干部,是偃师区健全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激励保障机制的受益者。
该村通过流转土地1400亩,发展规模化种植和特色果蔬种植,在群众腰包鼓起来的同时,村集体经济每年增收30余万元。按照偃师区相关激励机制,该村党组织书记薪酬较改革前每月增加1000余元,提升36.4%,其他村“两委”干部薪酬也普遍提高,大家干事创业的热情更足了。
为了充分激发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的干事创业动力,偃师区出台《偃师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进行量化赋分、奖优罚劣,激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开展“十佳头雁党支部书记”“先锋头雁”等选树评优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推行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薪酬“三薪并举”激励机制,增设村(社区)干部经济发展绩效工资和任期绩效工资,将集体经营纯收入增长部分的8%作为年度绩效工资奖励;出台《偃师区落实正常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实施方案(试行)》,让离任的村(社区)干部生活上更有保障,也让在任的村(社区)干部工作上更有干劲。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关键在干!
偃师区通过选优配强“领头雁”,锻造了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激活乡村振兴“一池春水”。2023年,偃师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450元,领跑全市!全区55%以上行政村(社区)经营性收入在10万元以上,45%以上行政村(社区)经营性收入在20万元以上,150个以上行政村(社区)实现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