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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山化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行政执法集中公示

来源 : 山化镇     发布日期:2024-08-31     点击次数:2018

偃师区山化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行政执法集中公示


一、偃师区山化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主体

二、偃师区山化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三、偃师区山化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偃师区山化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1个:偃师区山化镇人民政府

地址:偃师区山化镇山化村民主街    邮编:471900    电话:67578646

行政执法机构设置1个:偃师区山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城镇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文化旅游、林业等领域日常巡查监管,接受投诉举报;

(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本辖区行使法律法规明确或通过法定程序受委托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开展综合执法活动;

(三)统筹协调辖区级部门派出机构或级相关部门,开展重大案件联合执法及专项整治工作;

(四)按要求向级相关部门报送执法方面的相关资料;

(五)完成其他日常工作。

二、偃师区山化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序号姓名证件编号
1张明军16030997010
2秦浩16030997006
3倪小军16030997048
4范继峰16030997002
5赵红新16030997046
6王晨阳16030997043
7吕明明16030997052

三、偃师区山化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方式

(一)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部门:偃师区司法局行政复议   

地址:偃师区民主路27号(司法局四楼)

2.行政诉讼 

单位:偃师区人民法院

地址:偃师区商城路83号

(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部门:偃师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

地址:偃师区民主路27号(司法局四楼)

投诉电话:0379-67798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