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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市场监管局对药品零售企业开展GSP符合性检查

来源 :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9-04     点击次数:1804

为进一步规范偃师区药品流通秩序,有效防控药品安全风险,提升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近期偃师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企业GSP符合性检查工作。

执法人员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围绕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与职责、文件、人员管理、采购、验收、陈列等各个方面,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违规回收药品或者销售回收药品的情形、陈列分区是否合规、过期药物是否存在、购进渠道的货票帐是否一致等问题;聚焦中药饮片、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进口药品、处方药等高风险品种,检查其购进、储存、养护、销售等情况。截至目前,检查五家药品零售企业,发现个别企业存在2023年经营场所干湿温度记录不真实正确、企业计算机管理系统不能够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等问题,已要求相关企业立即整改。

下一步,偃师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GSP符合性检查工作,一方面在检查过程中通过及时宣传贯彻药品相关新规定、新要求,提高药品经营者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守法经营意识;另一方面严格执行检查程序,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章行为,切实加强药品零售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