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我辖区内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进行集中清理。
洛阳英合道路运输有限公司、偃师市虹桥实业有限公司等2家运输经营业户存在安全生产制度长期得不到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缺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撤销上述2家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见附件1),并依据相关规定对洛阳英合道路运输有限公司所属13台车辆(含挂车)、偃师市虹桥实业有限公司所属3台挂车的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见附件2)。
赵进现等66家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见附件1)分别存在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申请延续经营、超过承诺期限未按规定投入车辆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所属车辆《道路运输证》(见附件2)依法予以注销。
洛阳英合道路运输有限公司、偃师市虹桥实业有限公司赵进现等68家业户应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所属车辆《道路运输证》交回偃师区交通运输局驻首阳大厦交通窗口。联系电话:0379-67556369
特此公告
附件1:撤销、注销运输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明细表
附件2: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明细表
洛阳市偃师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5日
附件1、撤销、注销运输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