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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正豫铝基材料环保有限公司清洁综合利用含氟铝渣22000吨/年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 :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09-19     点击次数:1152

关于20249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4919日-20249月25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清洁综合利用含氟铝渣22000/年项目

偃师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洛阳市正豫铝基材料环保有限公司

名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租用新星公司现有四氟铝酸钾生产线并进行升级改造,主体生产工艺不变,调整原料种类及配比,对现有工程含氟铝渣贮存库、中频炉间、整粒破碎加工区、包装间等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主要生产工艺为投料、中频炉熔化、冷却、整粒、破碎、气粉分级、包装等。

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68万元,占总投资的8.4%。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中频炉烟尘、冷却滚筒进料烟尘经收集通过高效覆膜布袋+单塔二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由25米排气筒排放;中频炉投料漏斗装料粉尘、冷却滚筒出料粉尘、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通过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0米排气筒排放;整粒破碎、气粉、分级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通过旋风+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米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纯水制备浓水、中频炉、冷却滚筒循环冷却水更换产生废水进入新星公司抑尘系统,用于厂区的洒水抑尘;烟尘处理系统更换喷淋循环水经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烟尘处理系统。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新星公司厂区现有化粪池经收集预处理后排放至偃师区西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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