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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林与公益林的区别

来源 : 林业局     发布日期:2024-09-23     点击次数:2251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是我国林业六大重点工程之一,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和社会性的林业系统工程。生态公益林是促进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策略,对实现现代化林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天然林指起源为天然的林分,主要从自然属性上进行区分。

  公益林是“国家根据生态保护的需要,将森林生态区位重要或者生态状况脆弱,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主要是分类经营上进行划分,两者在现实中有交叉重叠。

   生态公益林是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国土安保等生态需求为主体功能,提供生态效益,为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改善生态环境需要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由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组成。生态公益林具有功能的不可替代性、实施的强制性、再生产的低效性及资源的稀缺性等特殊性。2001 年 5 月 1 日发布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国家标准明确将森林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并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纳入生态公益林体系。为加强国家级(重点)公益林的区划和管理,国家林业局、财政部于 2004 年印发了《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于 2009 年、2017 年印发(修订)了《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于 2013 年、2017年印发(修订)《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为加强地方公益林的区划和管理,各地也出台了公益林区划、管理的相关要求。

   在使用天然林、公益林林地及采伐利用其地上的林木等开发利用上,天然林保护及公益林管理尚不完全统一。天然林侧重自然属性,可分为天然乔木林、天然灌木林、天然疏林、原生和次生天然林等。公益林侧重生态区位,按事权可分为国家级、省级等多级公益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