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9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8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10万平方阳光板项目 | 偃师区岳滩镇佛滩头村 | 偃师市中阳摩托车配件厂 | 河南志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对现有车间进行改建,拆除原有喷漆生产线,建设一条中空阳光板生产线。 主要生产工艺为上料混合、热熔挤出、真空定型、回火、冷却定型、覆膜保护、横切锯、检验入库等。 项目总投资约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1万元,占总投资的10.2%。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热熔挤出、真空定型、冷却定型、回火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挤出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偃师区第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