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网站!

首页>单位政务公开


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4-10-10     点击次数:4178

一、参保范围

除已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受户籍限制。

二、参保缴费期限及待遇享受期

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

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及变动待遇等待期,同时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

三、缴费标准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财政补助标准为 670 元/人/年。

四、缴费方式

1.线下缴费:已办理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可在集中征缴期内通过村(社区)集中缴费;零散缴费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件到就近各合作银行网点、税务局办税服务网点办理居民医保缴费手续。

2.线上缴费:已办理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可自行通过河南税务 APP、微信“河南税务”公众号或“河南税务”小程序、支付宝“河南税务”小程序等方式缴费。

1.jpg

640.jpg


       注意!

       如果您是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还未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需首先参保登记后再缴费。
       您可到所属县区医保中心或社区线下办理参保登记。       偃师区首次参保群众可到首阳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各镇(街道)医保便民中心、各村(社区)卫生室办理参保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