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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豫财监〔2024〕42号)的要求,结合偃师区实际,我局决定在全区开展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专项检查。主要检查扶贫项目实施及管理、扶贫资金使用等情况。
特此公示。
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