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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委困难群体资金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来源 : 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4-04-19     点击次数:1720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3714日至91日,对中共偃师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困难群体资金专项巡察。2024326日下午,区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共偃师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为切实抓好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根据巡察组反馈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建议,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担当,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始终对党忠诚、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把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从严从实抓好各类问题整改,主动认领,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真正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切实提高民政工作水平,为建设富裕活力人文美丽幸福新偃师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整改目标

用两个月的时间,基本解决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党组在困难群体资金方面存在的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不强、履职能力不强、巡察整改质量不高等方面问题,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和措施,从源头上遏制问题的再次发生,并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三、组织保障

偃师区民政局党组成立区委困难群体资金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牛志超同志任组长,刘青青、李新枫、韩云飞同志任副组长,李伟松、李婷婷、姬杏丽、刘毅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我局巡察整改落实中的重大事项,统筹全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指导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青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改重点及措施

按照整改事项涉及的职责范围,将整改事项、整改措施、整改计划明确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建立整改台账和整改工作责任制。把巡察反馈的包括3大方面、8个主要问题,逐一对照、逐一整改。

(一)政治站不高,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协调运行机制不健全,长效监管有缺失。

1)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

存在问题:在低保、特困人员等复核过程中,区民政局与户籍、车管、社保、市场监管、税务、房产、金融、司法等部门之间信息不共享,主动发现机制不完善,户籍注销、服刑等信息比对不及时,导致低保、特困对象动态调整不精准,存在违规领取救助金现象。2017年至2022年底,共有268名低保、特困人员违规领取救助资金29.21万元,追回27.59万元,1.62万元至今未追回。巡察期间,通过信息比对发现有4名城市低保人员退休后仍违规领取救助资金,经巡察组下发整改通知书后,追回救助资金8598元。

整改措施1、加强与户籍、车管、社保、市场监管、税务、房产、金融、司法等各信息拥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他们的支持,每季度提供精准信息,并对各类信息实行专人管理,做好信息保密工作。2、实现每季度救助数据与各类信息进行交叉比对,及时发现涉嫌信息并做出处理。3、强化各镇(街道)对救助对象的复核力度,最大限度把不符合救助条件人员尽早排查出来,并做出停保处理。4、对发现的违规领取救助金人员,第一时间进行资金追缴。5、和洛阳市民政局进行沟通,从洛阳市层面完善社会救助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数据。

责任领导:李新枫

责任科室:社会救助科 各镇(街道)民政所

人:李伟松 各镇(街道)民政所所长

整改时限:5月底

2)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不健全。

存在问题:201599日,偃师市出台《偃师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偃师市城乡社会救助和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偃政文〔201550),截至目前领导小组未作调整,也没有结合新时期困难群体救助工作要求和特点建立新的协调机制。同时,也未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成员单位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救助事项、部署救助工作。2015年以来,领导小组办公室只召开了3次成员单位协调会,仅研究信访、“7·20”救灾资金分配等事项。

整改措施1、向区政府递交调整偃师市城乡社会救助和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报告,及时出台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文件。2、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部门会议研究救助事项、部署救助工作。

责任领导:李新枫

责任科室:社会救助科

人:李伟松

整改时限:5月底

2、责任意识不强,落实上级要求有偏差。

存在问题:(1)困难群体救助资金未实行专账核算。

整改措施:因我区对财政全供单位各项资金由国库集中收付,民政局只有一个零余额账户,所有资金均通过此账户进行核算。按照财经纪律,单位只有一套账目,不允许存在其他账套。针对该问题,经党组研究决定,我局各项专项资金由对应业务科室建立专项资金台账,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发放登记等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李新枫 韩云飞

责任科室:社会救助科 儿童福利科 养老安全科

人:李伟松 姬杏丽  

整改时限:5月底

存在问题:2)落实低保公示、集中供养等制度不到位。按照洛阳市要求,全市各行政村应设置低保公示栏,并实行常年公示制度。巡察中发现,部分村存在低保公示栏被占用或移除、损坏等现象(如大口镇草庙村、山张村),个别村存在公示迟缓甚至未公示情况(如岳滩镇喂南村)。同时根据规定,患精神病需要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应当由专门的供养机构提供服务,但缑氏镇敬老院在不具备精神病供养服务的条件下,仍违规接纳精神病特困人员张扒子。

整改措施1、下发通知要求对各镇(街道)对低保公示栏设置情况进行排查,损坏的进行维修,损毁无法重新设置的统一安排在行政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2、严格公示内容,定期对各行政村低保公示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常年公示及时。3、对现有集中特困人员进行排查,发现患精神病的集中特困人员统一协调至具备精神病供养服务的机构进行集中供养。

责任领导:李新枫

责任科室:社会救助科 各镇(街道)民政所

人:李伟松 各镇(街道)民政所所长

整改时限:5月底

(二)相关部门履职能力不强,困难群体救助工作存在短板。

1、沟通衔接不到位,应享未享补助资金。

存在问题:区民政局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不充分,动态监管不及时,导致15人(次)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寒暑假投亲靠友期间(共3个月),没有享受社会散居补助资金,共计4.42万元。

整改措施:1、有分管领导召集儿童福利科、儿童福利中心以及财务人员,学习儿童救助相关政策,厘清困境集中和散居儿童救助标准。2、建立部门沟通衔接机制,福利中心集中供养困境儿童情况,及时和儿童福利科进行沟通。离开福利中心集体养育,寒暑假投亲靠友期间散居,时间节点明确告知儿童福利科。散居期间按散居政策发放救助资金。3、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孤儿救助政策的宣传,发挥镇儿童主任、村(居)儿童督导员的作用,排查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并及时纳入救助保障。4、发挥镇(街道)社工人员的作用,大力开展儿童福利政策进村(居)活动,走访排查慰问困境儿童,建立困境儿童台账。时刻关心关爱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适时开展心理疏导、帮扶救助等工作,确保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责任领导:李新枫

责任科室:社会福利中心 儿童福利科 各镇(街道)民政所

人:王鹤鸣 姬杏丽 各镇(街道)民政所所长

整改时限:5月底

2、集中供养机构管理水平不高,入住率偏低。

存在问题:偃师区10家敬老院中,除顾县镇(公建民营)、岳滩镇(医养结合)、首阳山街道(公建民营)外,其他7家敬老院负责人平均年龄69岁,尤其是缑氏敬老院负责人已82岁,不能适应工作需要。10家敬老院共有护工49名,平均年龄62.3岁,具备护理员证的有23人,仅占46.9%。巡察走访中发现,缑氏敬老院外立面瓷砖脱落严重;卫生条件差,供养人员长期不能洗澡、理发;用餐质量差,长时间才能供应一次牛奶、鸡蛋,与安全、清洁、温暖、文化、康复的标准差距较大。

偃师区10家敬老院共有床位612张,入住166人,入住率仅27%。同时巡察发现,10家敬老院至今不具备消防验收条件,尚未进行消防验收,制约了敬老院评星定级。洛阳市目前共有三星敬老院5所,二星敬老院9所,但我区没有一家三星敬老院,仅有二星敬老院一所(首阳山),一星敬老院一所(府店),其余敬老院均未评星定级,不能享受星级敬老院资金扶持。

整改措施:1、针对镇敬老院入住率不高、工作人员平均年龄较大、专业护理人员较少等问题,探索公建民营运营模式,积极推动社会资金进入,把市场的交给市场,由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依托敬老院转型区域集中养老服务中心,充分提升敬老院使用效率。2、关于缑氏敬老院外立面瓷砖脱落问题,民政局和缑氏镇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墙面进行修整,已整改到位。3、在消防验收与星级评定工作上加强与住建、消防部门沟通,并联合各镇办政府督促各敬老院按要求完成提升改造。同时积极学习其他区、县先进经验,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打破限制星级评定的瓶颈,推进星级养老院建设;4、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上,我局将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增加专项工作检查频次,深入了解食品进入机构后的全流程,对链条上的人、物、储全方位检查,建立工作台账,完善通报与处罚机制,确保服务对象食品安全问题;5、对用餐质量问题上,我局认真组织各机构学习《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依照管理办法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账目、食品采购清单进行检查,要求各机构完善餐饮管理制度、食谱报备,在日常管理中,注重在用餐时间对各机构开展突击检查,对用餐质量较差的单位开展通报与处罚。

责任领导:韩云飞

责任科室:养老安全科  

人:刘

整改时限:5月底

(三)重点领域和部门廉政风险依然存在。

1、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以案促改不扎实。

存在问题:区民政局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对困难群体救助岗位的干部监督不够,结合行业特点针对性开展廉政教育活动较少,效果不佳。

整改措施1、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局党组审议通过了《中共偃师区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偃师区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党组议事程序,构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的长效机制。2、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将党组三重一大决策纳入廉政风险排查范围,完善规范化程序,健全内控机制,形成有效防范风险的监督运行体系。3、严格执行制度,强化以制度管人、管事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4、组织相关科室、二级机构收集整理区民政局廉政风险与工作风险点,根据收集反馈的相关信息,修改完善了《偃师区民政局廉政风险与工作风险点防控监督要点》,对廉政风险点的防控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廉政风险防控到岗到人。5、配合派驻纪检组,加强日常监督,关注关键少数,积极开展社会救助补助资金自查互查,问题到人到事,并定期通报情况。6、加强作风建设督查,每月不定期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和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学习,抓早抓小,长管长严。

责任领导:韩云飞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

人:杨晓锋

整改时限:4月底

2、专项救助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挤占现象。

存在问题:1)挤占救助资金。2019年缑氏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20人,按照每人1000 /年经费的规定,当年工作经费为2万元。经查阅相关账目,2019年缑氏镇敬老院支付地租款、水电费共计2.85万元,超出工作经费0.85万元,挤占特困人员生活补助费。

整改措施1、对缑氏镇民政所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把挤占的集中供养经费0.85万元归还缑氏镇敬老院。2、对各乡镇民政所长和养老院负责人开展以案促改及专项资金使用培训,提高专项政策性资金使用的效能。

责任领导:李新枫

责任科室:社会救助科 各镇(街道)民政所

人:李伟松 各镇(街道)民政所所长

整改时限:5月底

(2)财务管理不规范。

存在问题:整改票据不合规问题。巡察中发现社会福利中心不合规票据3.48万元。

整改措施:1、经详查,系社会福利中心日常伙食购物支出。因物品清单系每日购米面油菜等相关食品支出,票据多且杂,所以单独保存,未附于原始凭证之后。收到反馈信息后,中心快速行动,安排财务人员将物品清单装订于对应原始凭证之后,至20231231日,全部完善到位。同时,对几年来账务进行全面自查,对于存在的共性问题按规范进行了整改。 2、加强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聘请财经专业人员定期到中心培训,学习财经法律法规、学习票据管理法、学习日常报销审批规范流程及实操中的关键要素等。进一步提高中心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理论结合实际,保证今后办理业务过程中,不合规手续零出现3、修改完善财务规章制度,补充短板及不足。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业务管理流程,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及管理等,保证中心财务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责任领导:李新枫

责任科室:社会福利中心

人:王鹤鸣

整改时限:4月底

3、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质量不高。

存在问题:20183月、20223月区委对民政局进行了常规巡察,共反馈问题65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但其中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短板问题整改质量不高,在此次巡察中还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措施1、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2、通过排查摸底,主动发现符合条件困难群众,及时给予办理,做到应保尽保。3、通过人工复核、技术比对发现家庭经济状况好转、户籍变化等已不符合低保人员,及时退出低保,做到应退尽退。4、落实县级民政监督管理职责。对各镇(街道)确认上报的低保户从严把关,进行入户抽查。

责任领导:李新枫

责任科室:社会救助科 各镇(街道)民政所

人:李伟松 各镇(街道)民政所所长

整改时限:5月底

五、整改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提升政治站位,把困难群体专项资金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我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政治任务,强化巡察整改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政治立场、考验政治担当,锻造政治能力的重要契机,真心诚意把自己摆进去,主动参与进来,对标看齐,切实做到全面整改、普遍整改、全方位整改。

(二)夯实责任。坚持上下联动,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环环相扣,整体联动的责任落实体系。局党组书记对巡察全面整改负总责,局领导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对分管领域整改事项主动认领,迅速行动,狠抓落实。相关科室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从严从实。要强化责任担当,对号入座认领任务,逐项建立整改台账,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要严肃认真,个性的、单一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共性的、普遍的问题专项治理、强力攻坚;需要长期整改的跟踪落实、持续发力。做到问题个个要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措施条条能落实。

(四)强化督导。整合督查力量,加强督查问责,局党组对整改情况组织开展督查,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每条整改措施都能落实到位,每个问题都能得到解决。

(五)统筹兼顾。要以这次巡察整改落实为契机,切实增强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强化责任落实、转变工作作风,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奋力为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重振偃师辉煌贡献民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