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0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7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80万双布鞋项目 | 偃师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539省道和314省道交叉口向北100米 | 偃师市槐新街道办事处致美鞋厂 | 河南赛佳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租赁闲置厂房建设4条布鞋加工生产线。 PVC鞋底布鞋主要生产工艺为鞋面成型(缝纫、锁边、固帮)、混合搅拌、注塑成型、修边、检验、包装等。 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万元,占总投资的8%。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配料机投料、混料、落料及注塑机加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中州渠人工湿地深度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