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4日至9月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困难群体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之后对我局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反馈意见。在巡察组的指导下,经过近一年时间的努力,区民政局已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整改完毕,现汇报如下:
一、整改总体情况
(一)整体情况
1、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民政局党组坚决扛起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共召开党组会议6次,听取部分科室整改情况汇报2次,党组书记亲自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措施的落实并督查相关科室进行整改,以问题为导向,以成效为目的,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扎实推进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
2、问题清单落实情况
专项巡察困难群体救助资金反馈民政领域问题三个大方面的10项具体问题,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1)是根据反馈问题清单,分类建立了台账,明确整改的科室、具体措施、整改时限、整改成效等方面的内容;(2)是各相关科室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业务政策的培训学习;(3)是研究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针对反馈问题,建章立制,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4)是加强信息共享比对,提高困难群体救助动态管理更加精准;(5)是加大民政政策的宣传,主动帮助困难群体申请救助;(6)是加快推进敬老院转型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让困难群体老人生活更加幸福。
3、移交问题线索及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1)专项巡察移交民政领域立行立改问题三件,都已经完成办理。
一是交办缑氏镇敬老院房檐瓷砖脱落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接到问题交办单后,局党组立即组织人员和缑氏镇民政所研究整改措施,清除了脱落的瓷砖。同时积极协调对接第三方机构,加快推进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引进洛阳市和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投资150万元,改造缑氏镇敬老院。目前已完成改造并投入运营。
二是交办2017年以来在办理低保及低保复核过程中,因户籍注销、服刑等信息没有及时比对,造成低保对象动态调整不精准,存在违规领取救助金现象。2017年至2022年底,共有268名低保、特困人员违规领取救助资金29.21万元,追回27.59万元,1.62万元至今未追回。接到问题交办单后,局党组立即安排社会救助科对全区12000余名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进行了信息比对,共发现涉嫌信息154人,下发相关镇进行了核实调查,其中4人违规信息属实,追缴违规领取资金8598元。未追回的1.62万元,在当时发现之初,已进行多次追缴,但由于人员死亡、家庭困难等原因,资金难以追缴。在以后的动态调整中,我局将运用技术比对手段不断实施比对,早期发现违规线索,确保动态调整精准,违规资金追缴及时。
三是实事无人抚养儿童离院时有记录,返院时没有登记记录,制度不完善。接到移交问题后局党组安排区福利中心立即进行整改。福利中心针对移交问题,完善了人员离院、返院登记制度。明确登记离院、返院时接送孩子的时间、人员、孩子们的状态等。中心主任不定时抽查登记情况,确保困境儿童在福利中心健康成长。
(2)此次专项巡察反馈民政领域信访案件二件,都已经完成办结。
一是山化镇台沟村郭新升反映村多数低保户家中有房有车且身体健康,而有重大疾病的人却没有办理低保的问题。经调查,台沟村现有低保45户57人,山化镇民政所及台沟村日常严格落实动态管理的要求,不定期核查低保家庭的经济变化情况,并积极落实低保公示制度,每季度都会在村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经过信息比对及走访调查,没有发现台沟村有车有房享受低保的情况。郭新升2022年3月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困难为由申请办理农村低保,按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其长子名下有商品房且收入较高,具备赡养能力,不符合农村低保办理条件,山化镇已告知其本人。2022年5月24日偃师区人大主任马洪福到山化镇台沟村下沉接访,郭新升再次反映自己重病要求办理低保,现场民政人员已告知其不符合低保的原因。
二是段改香反映杨建康家庭困难,儿子4岁不会说话已申请低保,希望给妻子也申请低保。经调查,段改香系顾县镇段西村村民,反映问题为其女婿杨健康家庭困难情况。杨健康岳滩镇东庄村三组村民,30岁,身份证号码410381********0014。郭向楠,32岁,身份证号码410381********4067,四级肢体残疾。儿子杨浩帆,5岁,身份证号码410381********0030,患孤独症障碍、精神发育迟滞、言语障碍。2022年10月被审批为农村低保对象。目前在偃师进行康复治疗。杨健康和郭向楠于2023年7月18日在偃师区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儿子杨浩帆由郭向楠抚养。杨健康每月支付1200元抚养费(包含康复治疗费)。离婚后户籍尚未开走。自两人开始离婚官司后,郭向楠已几个月不在不在岳滩东庄居住,也不在顾县段西居住,长期在偃师给孩子做康复治疗,因此东庄村无法掌握其具体情况,岳滩镇无法受理低保申请。经民政局、顾县镇、段西村三级沟通协调,郭向楠户籍已迁至段西村,2023年11月已办理农村低保。
4、资料归档情况
(1)是局党组专题召开了资料收集归档情况专题会议,要求各承担整改的科室,按要求做好资料收集归档;(2)是监察室牵头,办公配合,督查资料归档情况。目前各项整改的方案、汇报、台账、制度文件、具体问题资料等都已整理完毕。
(二)整改的突出成效
1、民政局针对关于“相关职能部门履职能力不强,困难群体救助工作存在短板”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一是加强与医保、残联、社保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以及科室之间的衔接沟通。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每个月医保局将未享受医保人员信息和大病医疗救助人员信息发送民政局,民政局将大病人员信息比对后,预警推送到各镇(街道),督查镇(街道)民政人员入户走访,将符合纳入保障范围内的困难人员,主动帮助申请救助。未缴纳医保的人员,督促进行参保。残联将新办理残疾证人员或者降低残疾级别人员信息推送民政局,民政局儿童福利科通过与低保特困等信息比对,提醒各镇(街道)主动服务,将符合纳入双残补贴人员及时纳入保障。对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福利中心集中供养人员信息及时做到互通,确保困境儿童福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到位。2024年1—10月共新纳入低保544人、特困82人、双残补贴529人、临时救助194人;二是加快推进敬老院转型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引进第三方机构进行升级改造敬老院,解决了集中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水平低,入住率不高的问题。截至目前,全区已完成岳滩、顾县、首阳山、邙岭、缑氏、高龙6家敬老院转型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并投入运营。这6家养老服务中心均有第三方机构投资改造,总投资约850万元,在保障服务好特困供养对象的基础上,收住其他社会老人入住养老。在民政局的牵线下,大口镇敬老院目前正在与上海萱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商谈,近期准备签约。府店镇敬老院由民政局协调申请上级改造资金50万元,目前,资金文件已下达。
2、民政局针对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依然存在”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结合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积极宣传民政政策。7月12日,组织民政政策业务培训班,全区所有民政领域干部和村(社区)民政协理员260余人参加。落实村(社区)三委干部近亲属享受社会救助政策备案制度和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公示制度,截至目前已备案三委干部近亲属享受社会救助政策41人,全区240个村(社区)每月将新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情况及享受人员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另外,通过偃师融媒发布征集“人情保、关系保”问题线索公告。组织镇(街道)通过排查走访,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5个。实现所有享受困难救助政策的资金发放均通过“一卡通”系统,动态管理更加精准有效。
二、整改情况
困难群体救助资金专项巡察向民政局反馈问题3大类,10个方面的问题,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持续整改3项。其中,持续整改的三项:一是持续推进落实公示制度;二是持续推进敬老院管理水平,加快转型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三是持续加强对挤占挪用困难群体救助资金的监管。
三、制度建设情况
1、民政局修订(完善)制度一项:
《洛阳市偃师区民政局内部控制制度》;
2、新建立制度四项,分别为:
(1)《关于明确敬老院相关资金使用范围的通知》偃民〔2024〕17号;
(2)《关于规范敬老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外出管理制度的通知》偃民通〔2024〕4号;
(3)《关于建立敬老院资金规范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偃民通〔2024〕5号;
(4)《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偃民通〔2024〕6号。
四、整改结果运用
2023年7月—2024年9月民政局共追缴8名(农村低保5人、城市低保2人、农村特困1人)社会救助对象违规领取资金17118元,党纪政务处分3人,移交纪委监委线索1个,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开展专项巡察以来共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3次,召开困难群体救助资金专项巡察民主生活会1次。其中党政纪处理及线索移交情况是:1、2024年3月通过技术比对发现岳滩镇王庄村低保对象高振龙22年1月死亡,死亡后仍继续享受低保至2023年7月。违规发放2022年4-2023年7月低保金3430元。2、岳滩镇王庄村低保对象吴巧贤22年11月死亡,死亡后仍继续享受低保至2023年7月。违规发放2022年12-2023年7月低保金1750元。2024年3月19日两人违规领取低保金5180元已追回并上缴财政专户。岳滩镇纪工委给予岳滩镇王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黄铁刚,岳滩镇王庄村党支部委员张利红警告处分,给予岳滩镇政府民政所所长杨武强政务警告。3、2024年9月在组织的低保复核中发现翟镇镇四角楼村村民徐龙安违规领取2023年10月到2024年9月低保2670元,原因为村民政协理员未及时发现并上报人员亡故信息。目前违规资金已追缴并上缴国库。
五、存在问题
一是学习领会上级会议精神有差距。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民政工作的论述,学习理解的不够透彻,没有把政治理论运用到实践工作中,习惯用老思路、老办法去解决问题,在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方面,与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党的困难群体救助政策宣传不足,群众知晓率有待提高。
二是社会救助机制作用发挥还需加强。民政局作为困难群体救助的牵头部门,组织相关委局部门分析研判会商的次数不多,往往是各自在自己的分管领域开展救助,未能形成合力。随着低保特困确认权的下放,镇(街道)的民政主管领导和所长及村(社区)民政协理员掌握政策、主动去排查发现并帮助困难群体申请救助的力度还需加强。
三是动态调整还存在短板,仍有“应保未保”、“应退尽退”情况的发生。存在亡故人员信息报送不及时,部分困难群体家庭收入已明显好转提高,超出了保障标准,但未能及时退出。还有部分困难群体家庭突发情况,需要升级救助,但没能及时发现并帮扶其提出申请,对于突发困难家庭临时救助政策运用的不灵活等问题。
四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还有差距。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后,如何让更多有养老需求的社会老人入住,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需要认真再研究落实。养老助餐服务站(点)建设方面,受困于缺乏资金、运营管理难的问题,急需破解思路,急需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投资运营,让困难群众得到助餐服务。
六、下步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民政政策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政策宣讲会、利用媒体平台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低保救助政策和申请条件,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是严把困难资金资格关。在申请程序上,公开透明;在资金发放上,精准无误;
三是每月与医保、不动产交易中心、残联做好沟通,进行信息比对,对原低保家庭实行动态管理;
四是积极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宣传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通道,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