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日至4月22日,区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对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偃师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7日,区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向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偃师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针对反馈的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的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经过三个月的努力,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注重将巡察整改与推动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将立行立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落细落小落实,逐条逐项落实整改,全力做到“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精心部署,迅速行动。一是全面部署。连续召开多次党组会,主动认领问题,逐条剖析成因,集中研讨措施,达成了党组成员全力以赴抓整改的思想和行动的高度统一。并迅速召开全局整改工作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动员全局上下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抓整改。二是专班推进。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构建了“党组领导、分工负责、专班推进”的整改格局。三是班子带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班子成员带头深挖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率先从自身找问题、抓整改、促提升,形成一级改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改的整改氛围。
(三)严格实施,层层推进。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局党组第一责任,高标准、严要求、加速度推进整改工作。一是明责上肩。根据反馈意见,逐条列出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做到了责任到人、扛责上肩,确保了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二是加速推进。结合整改周期压缩、整改时限逼人的实际,对所有整改问题列出时间表,画出路线图,实行按图作战、时间倒逼、销号管理,确保所有整改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最大化的整改效果。三是督办跟进。建立督办机制,定期汇总整改进度,提供给局党组和责任领导准确掌握整改情况,把握整改进度,有针对性进行督办实施。局党组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汇报,研究解决困难问题,督办加快整改进度,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地生根。
截至9月20日,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持续整改1个,未完成整改1个;制定整改措施56条,已完成整改措施55条;新建制度机制8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力,耕地保护基本国策理念植根不深,担当作为精神不足,狠抓落实不够。
1. 贯彻从严保护耕地工作不深入、不彻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中层干部工作会、党组扩大会上多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系列讲话、各项耕地保护政策、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典型案例等方式,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保护责任。二是压实各镇办责任,与各镇办签订2024年度耕地保护责任书,明确辖区内耕地、基本农田保护数量。三是建立巡查机制,依托“一网两长”、天眼系统等手段,重点排查易发生“非粮化”问题区域。四是建立通报制度,对于下发各类图斑定期通报各镇办工作进度情况,并向区领导汇报,推进耕地保护工作。
2. 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不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已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393亩,处置率115.8%(2024年市局下发偃师区批而未供处置任务量2066亩),已提前完成洛阳市下发的年度处置任务。
3. 耕地补充项目盯得不紧。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中层干部工作会、土地所长工作推进会集中学习补充耕地项目相关政策文件,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对于新实施补充耕地项目明确专人负责,强化过程监管,确保监管、服务贯彻始终。三是对于新实施项目严格选址,申请市局及相关专家对实施地块详细论证,确保项目实施后形成的补充耕地指标符合要求。四是加强新老政策学习,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了解新的耕地大占补政策,保质保量多为我区创造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为我区项目建设做好用地保障。
5. 生态修复工作成效不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偃师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工作推进会,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制定工作计划,承诺完工时间(西山:偃师区南部山区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承诺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东山:偃师市府店佛光村东山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承诺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二是督促项目单位定期汇报项目实施进度,每月总结一次工作情况;组织人员对各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进行现场督导,督促各单位施工进度和修复质量;中电建十一局已对东山治理3区增加4200方覆土量,已达到项目设计要求;西芝建材有限公司已对西山治理1区死苗进行补栽,共计补栽刺柏200余棵。
6. 监督执法宽松软。
整改结果: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通过推动健全长效防范机制加大查处惩治力度的措施对违法占地行为形成强力震慑。对通过卫片执法、日常巡查等方式发现的违法占地行为,督导、指导各镇(街道)严格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2023)18号】文件规定,严格按照立案程序严厉查处。2024年以来共发现违法用地29起,责令整改拆除复耕到位25起,立案查处4起。
7. 违法图斑整改标准不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机关班子成员带队按照整改台账,逐图斑进行核查,对整改质量不高或不符合整改要求的图斑立行立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二是通过洛阳市局安排的县区对调检查,安排专人全程陪同对调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改正,目前已全部通过市级复核。
8. 日常巡查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结果: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将耕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各项法规措施等按照村(社区)辖区进行印发,由各镇(街道)领取后组织在村(社区)明显位置进行张贴;二是督促各镇(街道)按照“一网两长”巡查机制要求开展耕地保护巡查,目前我区巡查次数和名次在全洛阳市长期排名靠前;三是通过卫片执法、天眼系统等技术手段发现的疑似违法占地行为,立即督导各镇(街道)进行现场核实并严厉查处。
9. 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整改结果: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2023)18号】文件规定,加强属地监管力度,我局抽调骨干力量,督导、指导各镇(街道)对发现的违法占地行为立案查处。形成事事有督导,疑难案件有指导的立案查处机制。
10. 耕地保护宣传成效不好。
整改结果: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将耕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各项法规措施等按照村(社区)辖区进行印发,由各镇(街道)领取后组织在村(社区)明显位置进行张贴;二是今年组织工作人员深入镇村50余次,通过悬挂横幅展板、小喇叭循环播报、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宣传土地法规政策,并通过电视、网络等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切实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用地意识;三是在各镇(街道)和村醒目位置公布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记录违法线索,认真核实认定,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督导各镇(街道)从严从重处理,强力震慑。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不实,以案促改成效不明显,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频发。
11. “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违规违纪问题多发。
整改结果: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局党组及时召开全系统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前三季度召开机关党建工作会议3次进行研究推进,并制定了机关党建“三级四岗”责任清单,细化了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及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四岗”责任清单,构建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组织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纪律教育月”、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系列活动,组织讲廉政党课2次、廉政警示教育3次、党纪法规知识测试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组织到区看守所进行“沉浸式”警示教育,组织签订了《助廉政承诺书》、《抵制违规吃喝问题承诺书》,督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二是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今年以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5次,亲自签批督促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10余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等方式对班子成员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进行强调提醒。三是领导班子成员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组书记抓好主体责任落实,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分管科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情况。
12. 以案促改不深入,震慑作用不强。
整改结果: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围绕本单位上半年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建立健全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机制。二是扩大以案促改效果覆盖面,将重点围绕本系统典型案例开展“人人谈案件、支部谈案件”以案促改,认真对照检查,通过深入剖析发案原因,研究案发规律,找准制度漏洞,标本兼治,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三是坚持逢案必改,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切实使党员领导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四是加强教育学习,6月18日,组织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到偃师区看守所实地开展警示教育,把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把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采取中心组研讨学、支部跟进学、集中培训学、党员个人自学“四学”联动的形式,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每季度组织专题警示教育不少于1次,每年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2次以上。
(三)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党组织工作开展不规范,激发队伍内生动力不足。
13. 支部建设不健全。局党组对支部建设不够重视,未能根据工作调整及时补充支部成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班子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坚持党建引领,把抓党建和业务工作一体推进。二是健全局属支部建设的问题,我局将依据科室整合的新情况,已于7月份完成了局属五个党支部党员重组划分,以科室为党小组、相近业务口为党支部,增强各党支部堡垒作用。三是2024年7月底通过支部酝酿人选、机关党委考察、局党组把关、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增补空缺支部委员,并向区直工委申请报批,已完成支部委员的补选工作。
14. 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落实党组织生活的制度和程序,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各项组织活动,切实提高支部组织活动质量,抓好问题的整改,严肃党组织活动纪律,坚决杜绝组织生活走过场的现象,努力坚持形成长效机制。针对少数党员干部不重视参加党组织生活会的情况,机关党委和各支部要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明确专人进行帮教,使他们积极的参加党组织活动,发挥一名党员应有的作用;同时健全完善党员常态管理机制,要求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推动党员亮身份、履义务、做示范;落实党费收缴、党员教育管理等制度,实现管理服务全覆盖;二是经查文件资料齐程龙同志未获得2023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荣誉。下一步我局在“评优评先”过程中,将严格审核把关,细化推荐评选条件,杜绝问题出现。三是对离职党员违规挂靠问题,我局召开了机关党建工作会议,要求各支部明确党员挂靠问题的处置解决办法,积极动员挂靠党员去居住地社区党组织联系接收党关系。下一步我局将与挂靠党员逐一联系,讲清利害,逐人推进党关系转接。对暂时不能转走组织关系的挂靠党员,我局将加强教育管理,对这部分人员参加组织生活会、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等问题加强监管,绝不放任自流、疏于管理,对不合格党员坚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5. 队伍建设短板明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能力素质。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会、每周学习例会,提高基层科室人员业务知识;邀请市局专家授课,提高人员业务能力;关注省部级网站热点,网上学习业务创新。 二是高标准选任中层。坚持选用“勇干事、真创新、能担当”的有解思维干部,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逐一考察、座谈了解、纪检审查、公开公示等,同时对领导推荐、干部群众反映较好、测评推选的人员都予以提拔重用,进一步激发干部积极工作担当作为。三是加强考核,工作与评先挂钩,根据市局下达年度目标责任,科室与局党组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年度主要目标责任。分担到个人,做到人人有压力、有动力、有目标。每月底总结进度向局党组汇报,每季度考核结果公示,作为年底科室评先条件。
(四)2021年12月,区委对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偃师分局进行了常规巡察,目前还有2个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整改。
17. “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财务制度,熟知财务报销等相关要求。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按照区财政制定的差旅费规定标准执行,避免同类问题的发生。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反馈问题: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力,耕地保护基本国策理念植根不深,担当作为精神不足,狠抓落实不够。
4. 基本农田“非粮化”未得到有效遏制。
整改结果: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分类处置。通过实地核查将8076亩图斑分为三类。对于2020年前形成的果园、经济林督促镇办做群众工作进行移除;对于荒山荒沟等整改后仍无法耕种的待国家《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管理办法》出台后进行调整补划;对于能够整改的图斑督促各镇办抓紧进行整改复垦。二是加强宣传。依托2024年6月25日全国土地日,联合各镇办通过拉横幅,发放宣传册,举办专题活动等方式,宣传耕地保护知识和政策,强化群众保护耕地意识,营造耕地保护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三是强化督促。详细汇总统计各镇办图斑台账,逐一对接,明确整改图斑数量面积节点,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积极推进非粮化图斑整改工作。四是当前进展。经核实有146.8亩图斑为沁伊、郑洛高速用地,已落实核实处置和占补平衡,待系统完善后举证整改。
反馈问题:2021年12月,区委对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偃师分局进行了常规巡察,目前还有2个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整改。
16. “签订合同显失公平,造成资产流失”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民法典-合同法》的学习,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二是加强合同审查,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核验。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公布合同主要内容,听取职工代表意见。三是2023年9月,洛阳市金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财、物以及管理权限已移交国裕公司,我局现对该公司无管理权限。四是2021年12月区委常规巡察后,我局已多次督促洛阳市金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走法律途径解决有关问题。开发公司负责人也与航睿公司负责人多次见面、电话沟通增长房租,并向区法院、政法委、纪委、信访局反映此问题,目前正在处理中。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都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巡察整改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修订完善的制度不够全面。下一步,我们将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和实际行动,认真履行职责使命,坚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坚持全面整改、一体整改,坚持领导带头、压实责任,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把整改落实引向深入。
(一)认识再提高。坚持党组带头,以上率下,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看齐,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认真反思总结,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促进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健康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系统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措施再明确。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健全问题、任务和责任“三张清单”,对照清单逐一销号、逐项落实。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
(三)制度再完善。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倒查制度缺陷,扎紧制度笼子,积极探索建立具有自然资源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健康发展的源源动力。
(四)成效力争更好。认真总结整改工作中的实招,运用到日常工作实践中,做到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将巡察整改与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的扎实效果推动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偃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然资源和规划力量。
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偃师分局党组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