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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来源 : 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4-04-16     点击次数:1202


“双随机、一公开”是党中央、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做好我区公安机关“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并结合我分局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新形势下市场监管方式的深刻变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加快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形成监管合力。对于适应商事制度改革新形势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新要求、降低监管成本和提升监管效能、解决监管力量不足、减轻企业负担,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工作原则

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执法检查人员凡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对象未被抽到或

抽到时未查出问题,只要执法检查人员不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三、组织领导

我分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副区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良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史永生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警令部主任陶向东任办公室主任,局直单位和各派出所“一把手”为成员。全面统筹负责“双随机、一公开”有关工作。

四、责任分工及工作职责

根据上级要求,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随机相关工作涉及我分局治安管理、禁毒工作等业务。

(一)危爆单位事项检查

1、涉爆单位治安防治安防范检查;爆破作业现场治安检查;涉爆单位和爆破作业现场单位和人员资质检查;涉爆单位和爆破作业现场购买、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相关手续和台账检查;爆炸物品使用流向检查;其他危爆单位项目检查。

2、检查对象库建立的数量、名称: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检查对象库(和公示信息检查合并建立一个检查对象库)。

3、检查对象库建立的时间:每年1月至12月。

4、检查对象库建立的方式、抽查的比例:检查比例100%。

    5、该抽查任务的抽取日期、完成时限:

抽取日期:每年12月30日前,完成时限:每年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责任局领导:赵晓辉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

  人:彭世杰

(二)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的监督事项检查

1、对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的行政检查;对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的行政检查;对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的行政检查。

2、检查对象库建立的名称: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检查对象库。

3、检查对象库建立的时间:每年3月至4月。

4、检查对象库建立的方式、抽查的比例:通过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入网主体,建立检查对象库。抽查比例:30%。

5、抽查任务的抽取日期、完成时限:

抽取日期:每年11月5日前,完成时限: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上级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责任局领导:韩建刚

责任单位:禁毒大队

  人:郭继涛

(三)特种行业事项检查

1、特行审批备案,治安状况的检查,硬件设施的检查,制度落实治安检查,重点人员管理。

2、检查对象库建立的数量、名称: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检查对象库(和公示信息检查合并建立一个检查对象库)。

3、检查对象库建立的时间:每年1月至12月。

4、检查对象库建立的方式、抽查的比例:检查比例10-50%。

5、该抽查任务的抽取日期、完成时限:

抽取日期:每年12月30日前。完成时限:每年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责任局领导:赵晓辉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

  人:彭世杰

(四)娱乐场所事项检查

1、娱乐场所审批备案,治安状况的检查,硬件设施的检查,制度落实治安检查,重点人员管理。

2、检查对象库建立的数量、名称: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检查对象库(和公示信息检查合并建立一个检查对象库)。

3、检查对象库建立的时间:每年1月至12月

4、检查对象库建立的方式、抽查的比例:检查比例50%

5、该抽查任务的抽取日期、完成时限:

抽取日期:每年12月30日前。完成时限:每年12月30日

前完成(上级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责任局领导:赵晓辉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

  人:彭世杰

五、工作要求

(一)提升站位,转变观念。各责任部门要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按照“谁主管、谁发起、谁主导、谁组织”的原则做好职责范围内双随机检查工作;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着力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沟通,严格履行职责。各单位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要以公平公正监管为基本遵循,牢固树立“管优不是管乱、管活不是管死”的理念。各单位要主动配合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三)加强统筹协调,注重职能整合。各单位要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理念贯穿到公安工作的各个领域中。局属各责任单位要充分整合日常监管任务,避免重复多头布置,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四)加强宣传,强化舆论引导。通过新闻报道、专题片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展示公安机关公正、廉洁、依法、审慎监管的良好形象,加快形成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

氛围。进一步加强对一线执法检查人员的培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五)强化纪律,严格奖惩制度。局党委将对各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同时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对各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的单位予以奖励,对各责任单位及其执法检查人员未按要求进行抽查检查,无特殊情况、未经批准未依法及时公示抽查检查,不执行或者拖延执行抽查任务,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应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

icon_xls.gif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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