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科室:
根据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需要,现将《洛阳市偃师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4月24日
偃师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实施方案
为规范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的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通过将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相结合,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促进粮食安全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对全区粮食收购储存企业进行检查,确保我区粮食安全落到实处,更好地为偃师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贡献力量。
三、抽查机制
“双随机”抽查是指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企业,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依照法定职责对被抽查企业的日常监管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
(一)随机抽查原则
依法实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双随机”抽查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公正高效。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不同类型监管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公开透明。在阳光下运行执法权力,公开随机抽查职责、程序、事项、结果等,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做到确职限权,尽责担当。
(二)随机抽查方式
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及日常监督管理的需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现场检查和调取资料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检查。
(三)随机抽查对象
随机抽查对象为全区范围内所有粮食收购储存和加工企业。
(四)抽查时间
根据工作需要,检查时间全年不定时。
(五)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粮食专项检查每项每年1次,抽取比例为1%-50%。
(六)随机抽查的公示
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的记录在被抽查企业的公示信息中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结果正常的企业,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有问题的企业,区分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抽查结果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移送相应的监管部门。
(七)随机抽查的监督
局办公室组织对“双随机”抽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抽查工作的过程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推进“双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全局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职责分工,创造性地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执法监管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双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王东海任组长,赵赞一、王东利、赵建红任副组长,刘延辉、闫振红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设在粮储科,负责“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日常工作,加强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明显实效。
(三)严格抽查纪律
执法人员对被抽取的企业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