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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统计局 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 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3-06-20     点击次数:1107

为规范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统计管理方式,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提升统计执法效能,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进一步增强统计执法的主动性,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统计局统计执法随机抽查制度等文件的通知》(豫统文〔2016〕85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6〕2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的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通过将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创新统计监管方式,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强化统计工作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统计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统计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目标任务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市委、市政府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和责任追究,不折不扣落实统计执法主体责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落到实处,全面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严格违法责任追究和执纪问责,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更好地为偃师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贡献力量。

按照《洛阳市统计局统计执法随机抽查制度》要求,我局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单位)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抽查。

三、抽查机制

“双随机”抽查是指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企业,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依照法定职责对被抽查企业的日常监管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

(一)随机抽查原则

依法实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双随机”抽查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公正高效。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不同类型监管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公开透明。在阳光下运行执法权力,公开随机抽查职责、程序、事项、结果等,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做到确职限权,尽责担当。

(二)随机抽查方式

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及日常监督管理的需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随机抽查对象

随机抽查对象为全区范围内所有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及有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企业(单位)。

(四)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根据年度执法计划和统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一般随机抽查的工作日不少于年度执法工作日的3%。对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纪记录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区域的企业,有投诉举报的,要重点抽查,使之逐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

(五)随机抽查的公示

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的记录在被抽查企业的公示信息中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结果正常的企业,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有问题的企业,区分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抽查结果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移送相应的监管部门。企业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并记录在企业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示。

(六)随机抽查的监督

局财贸法规科负责对“双随机”抽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抽查工作的过程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推进“双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全局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职责分工,创造性地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执法监管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二)加强组织领导

局成立“双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日常工作,加强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明显实效。

(三)严格抽查纪律

执法人员对被抽取的企业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注重宣传培训

加强“双随机”抽查业务培训和交流,转变执法理念,增强执法能力。充分利用展板、工作群、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