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1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5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10万件调味料技改项目 | 偃师区首阳山街道新庄村 | 洛阳天香调味品有限公司 | 洛阳市永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在现有厂房进行改建,丰富产品种类,现有产能不变。 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原料-配料-熬制-调配-包装。 项目总投资约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万元,占总投资的13.3%。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现有工程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半固体调料及调味油生产线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近期回用于作物灌溉,远期进入偃师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本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