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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海飞塑料制品厂改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 :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11-11     点击次数:675

关于202411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41111日-202411月15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改建项目

偃师区岳滩镇赵庄街村

洛阳市偃师区海飞塑料制品厂

洛阳源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司

该项目在现有厂房进行改建,原摩托车加油器不再生产,改为生产摩托车把手10万件,收线盒等塑料制品20万件。

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上料-注塑挤出-检验-包装入库。

项目总投资约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万元,占总投资的12%。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注塑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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