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1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7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锂电池用铝合金箔材生产项目 | 偃师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杜甫大道与招商大道交叉口) | 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 河南文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已审批项目,在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不符,属于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项目主要生产工艺:铝合金熔化-合金化-铸轧-冷轧-精轧-剪切-成品入库。 项目总投资约7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65.5万元,占总投资的0.72%。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熔铝炉、保温炉废气经低氮燃烧+碱喷淋+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铝灰分离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冷轧废气经全油回收系统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退火工序废气经油烟净化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循环冷却水为间接冷却,冷却水排水经市政管道排至偃师区第一污水处理长进一步处理;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