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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委常委会听取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汇报

来源 : 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12-04     点击次数:966

11月22日,偃师区2024年第37次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听取了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汇报。区委书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彭仁来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赵玉勋,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占伟出席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成员单位、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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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了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情况汇报,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要求实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聚焦司法办案主责主业,深入推进新时代严格公正司法;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创新化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以高质量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偃师。

会议指出,要在法治轨道上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一是要规范重大决策流程,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等程序要求。二是要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要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健全完善对法律顾问的考核评价机制。三是要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好政府合同监督管理办法,要建立好政府重大工程项目的合同范本,要建立好合同履约解约机制,法治部门或法律顾问要从合同谈判到争议解决全过程参与。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全会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建设法治偃师的具体实践。各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法律思维,做到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要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维护稳定、化解难题。要落实好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头雁效应”,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把本单位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推动依法治区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要把握好法治建设三项重点工作,一要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三定”规定,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二要做好行政执法监督,从严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行政执法程序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高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三要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坚持分众化、差异化普法,提升普法针对性、有效性。加强青少年、农村留守群众、企业从业人员等群体,特别是“一老一小”特殊群体普法宣传,要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扩大网络普法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