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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人大二届四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 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     发布日期:2024-05-10     点击次数:949

王宾伟、齐红娟、孟金刚三位代表:

首先感谢三位代表对我区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代表们提出的关于539省道增设交通信号灯的建议收悉,经与交通运输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省道539偃师段开通以来,因沿线缺少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道路发生多起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影响,区交通运输局已向区政府进行专题汇报。按照偃师区人民政府重点项目推进会要求,目前539省道偃师段沿线许庄村路口、华夏东路路口、S312路口、光上路口、关窑村路口等主要路口交通信号灯已完成安装并投入使用。

非常感谢三位代表对我区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也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积极参与、关心、支持我们的交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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