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4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10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 翟镇镇甄庄村 | 洛阳远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泰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在现在厂区内改扩建,不新增占地。对现有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改造,同时扩建Ⅱ期制剂楼。 项目工艺流程包括:提取、粉碎、混合、制粒干燥、压片、包衣、充填、铝塑、颗粒袋装、外包装线、检验检测等。 项目总投资约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蒸汽锅炉:低氮燃烧器+15m排气筒。 生粉药材粉碎过程配套岗位集气罩,粉碎过程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9m排气筒排放。 固体制剂车间粉碎、制粒干燥、整粒总混工序配套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Ⅱ期制剂楼粉碎、制粒干燥、整粒总混工序配套集气罩、旋风+袋式除尘器后,通过24m高排气筒排放。 胶囊填充、胶囊抛光配套集气管、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压片、包衣配套集气管、袋式除尘器,各工序废气经处理后引至内循环补风,减少车间制冷系统的能量损耗。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绿化,不外排。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损耗后补充,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