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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开展养老院、医疗机构营养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来源 :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04-28     点击次数: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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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洛阳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规范我市养老院食堂、医疗机构营养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入住老人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4月26日,偃师市食安办组织市食品安全监督所对全市范围内养老院食堂、医疗机构营养食堂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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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专项行动着重检查我市辖区内养老院食堂、医疗机构营养食堂是否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养老院食堂、医疗机构食堂是否建立、落实食品安全制度;食堂加工制作食品是否符合操作规范,食物留样情况;医院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的落实情况等。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人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后续还将进一步进行督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从而消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同时要求食堂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增强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确保养老院食堂食品安全,为入住老人营造了安全、舒适的饮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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