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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永胜新材料厂年产10000吨塑料颗粒项目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来源 :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05-18     点击次数:303

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永胜新材料厂年产10000吨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永胜新材料厂年产10000吨塑料颗粒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永胜新材料厂年产10000吨塑料颗粒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位于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前张村,总投资200万元以塑料边角料残次品等为原料,生产塑料颗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生产设备为自动上料设备、热熔挤出机组、冷却槽、切粒机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永胜新材料厂

联系人:

联系电话:13526905918

联系地址: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

  箱:851709366@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洛阳佳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79-69939660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dzyhjjc.com/productshow.php?cid=7&id=331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下载网址),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