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永胜新材料厂年产10000吨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永胜新材料厂年产10000吨塑料颗粒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永胜新材料厂年产10000吨塑料颗粒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位于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前张村,总投资200万元。以塑料边角料、残次品等为原料,生产塑料颗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生产设备为自动上料设备、热熔挤出机组、冷却槽、切粒机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永胜新材料厂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3526905918
联系地址: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白村
邮 箱:851709366@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洛阳佳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79-6993966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dzyhjjc.com/productshow.php?cid=7&id=33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下载见网址),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