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8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5年8月14日-2025年8月20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加工1万件摩托车配件项目 | 偃师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岳滩镇工业大道) | 洛阳盛江红强摩托车有限公司 | 河南泰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 生产工艺为:零部件纯净、喷面漆、面漆流平、面漆烘干、喷罩光漆、罩光漆流平、罩光漆烘干。 项目总投资约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9万元,占总投资的18%。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喷漆线烘干工序天然气加热炉应采用低氮型燃烧设施;喷漆、流平、烘干工序产生的各类废气经收集通过管道冷却+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职工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区原有化粪池和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生产废水依托项目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偃师区第三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