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8日下午,随着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郑重签字,一起历时近六个月的跨镇工伤纠纷在高龙司法所成功化解。高龙镇某企业与工伤职工秦某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这场调解案件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2025年3月20日,偃师区翟镇秦某在高龙镇某企业务工时,不幸发生意外,脚踝被砸致骨折。事故发生后,秦某被紧急送往偃师区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由该企业垫付,并安排了一名护理人员负责其日常照料。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秦某伤情稳定,治疗终结,但双方就后续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2025年4月23日下午,秦某家属来到高龙司法所反映情况,希望司法所能够介入调解,帮助秦某争取合理的工伤赔偿。
接到群众诉求后,高龙司法所高度重视,司法所长赵宏伟亲自对此事进行调解。考虑到案件涉及两个乡镇,双方在赔偿金额、后续责任等方面存在许多分歧,赵宏伟所长多次与双方沟通,耐心倾听各自诉求,寻找双方都可接受的解决办法。赵宏伟所长向该企业负责人详细讲解《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用人单位在工伤事故中的责任与义务;同时向秦某及其家属说明赔偿项目的计算依据,引导其理性看待赔偿金额。在近六个月的调解中,赵宏伟所长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针对争议焦点逐一分析,既考虑到秦某的实际伤情和后续治疗需求,也兼顾到企业的经营状况,努力寻找双方的平衡点。
经过反复协商和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在2025年8月18日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秦某收到了企业的赔偿,企业也检讨审视自身疏漏,最终双方达成了完美和解。
这起工伤纠纷的成功化解,是高龙司法所积极履行信访调解职责的生动体现。从3月中下旬到8月中旬,近六个月的调解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做好双方思想工作,最终促成纠纷圆满解决,既维护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减轻了企业的纠纷困扰,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这起信访调解案例,充分展现了基层司法机关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也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信访调解带来的温暖与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