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1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5年11月7日-2025年11月13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50万双布鞋改建项目 | 偃师区槐新街道窑头工业区11号 | 偃师市城关镇窑头村恒福制鞋厂 | 环保管家(洛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该项目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 PVC鞋垫布鞋主要生产工艺:鞋面布缝纫锁边、原料搅拌、注塑、冷却、脱楦、修边、包装、废边角料破碎。 聚氨酯鞋底布鞋主要生产工艺:鞋面布缝纫锁边、聚氨酯A、B料预热、搅拌、套楦、浇注、烘干定型、脱模、修边、包装。 冷粘鞋主要生产工艺为外购PVC鞋底及海绵片复合、打磨抛光、贴沿条、烘干、涂胶压合、烘干、检验包装等。 项目总投资约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万元,占总投资的12%。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PVC鞋底布鞋生产线物料投料、混合搅拌、打料及废边角料破碎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注塑工序有机废气一起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0米高排气筒排放;聚氨酯鞋底布鞋生产线及冷粘鞋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0米高排气筒排放,冷粘鞋打磨、抛光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洛阳市中州渠人工湿地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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