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在市政府等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偃师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已建设完成,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为创业人士免费提供设施齐全的办公场所,一站式服务平台,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帮助创业群众攻克困难,筑建成效。
偃师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简介
偃师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位于偃师市洛神路82号,是国家重力打造的为推进偃师电商经济发展,扶持创业群众,实现电商脱贫、电商致富的培育孵化基地。将建设完成电商运营中心、偃师特色产品展示中心、创业孵化基地、电商直播基地、电商培训中心等一系列电商配套服务设施,是促进我市农村电商、旅游电商、产业电商共同发展的一体化综合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一、服务中心运营政策
偃师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将为电商从业者搭建起一个抱团发展的公共平台。中心采用集中办公,以共同的办公环境营造创业者之间的互帮互助、相互启发、资源共享、集中宣传推广,达到协同发展、共同创业创新。通过提供免费的创新创业辅导、经营管理指导、创业信息咨询、政策解读、产品包装设计、电商培训、产品展示展销等公共服务,帮助入驻企业、个人搭建信息交流和产品销售平台,让入驻企业通过孵化产生“聚变”的效应。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入驻,入驻将享受服务中心的相关优惠政策。欢迎从事电商行业的企业、个人和有创新创业梦想的有志青年,以及传统企业向线上转型的商家报名入驻。
二、服务中心招商对象
有意向从事电商创业的企业或个人;经营范围必须是与电子商务产业有关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业务活动。其中销售本地特色农产品的电商企业优先;从事互联网电子商务类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三、服务中心入驻条件
(一)企业入驻条件
1、拥有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电商及相关创业团队;
2、通过电商服务中心项目评定小组的评审论证;
3、依法在偃师市注册电子商务的企业及其他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企业;
4、创业企业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5、创业企业成员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应自觉遵守中心其它规章制度,不能有违纪违法行为;
6、企业发起人拥有创办企业所必需的运营资金,聘用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7、入驻企业申请入驻后把公司注册地址注册到电商公共服务中心。
(二)个体入驻条件
1、拥有基本的电子商务知识,能够独立从事网络营销的;暂无相关技能,经过培训能够独立开设网店的;
2、通过服务中心个人电商技能评定小组的面试评审论证;
3、电子商务行业组织成员优先。
(三)入驻要求
1、严格履行入驻协议,自觉遵守服务中心有关规定。
2、入驻协议一年一签,创业期一般为2年,最多不超过3年,特殊情况需要继续入驻的需由服务中心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四、服务中心优惠政策
(一)公共服务
1、享受房租免费扶持。企业或个体在入驻服务中心期间享受两年房租免费政策,所需面积由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享受免费产品展示。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在电商产品展销区享受创业期内免费的产品展示和推介服务。
3、享用免费公共设施。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免费使用商务洽谈室、会议室、摄影直播间、专业直播器材等服务中心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4、享受免费政务服务。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受免费高效便捷的创业政务服务。
5、享受免费培训服务。同等条件下,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优先参加政府组织的免费培训。
6、享受免费会展服务。同等条件下,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优先参加政府组织的相关展会,并按政策落实相关补助。
7、享受优先政策扶持。同等条件下,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优先获得申报各级产业政策扶持资格。
(二)第三方运营服务
1、享受免费培训服务。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受第三方运营公司在服务中心定期开展的公开课、电商知识普及等免费培训服务,免费参加电商平台官方工作人员、电商成功企业或个人参与的电商运营经验分享等各类电商沙龙。
2、享受免费咨询服务。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受第三方运营公司提供的免费创业心态辅导、传统企业转型专业咨询服务。
3、享受免费业务指导。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受第三方运营公司提供的电商创业专业指导、电商产品拍摄指导、图片美化处理指导、电商文案策划指导、企业运营指导、客服技巧指导等服务。
4、享受免费孵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入驻服务中心电商孵化区,享受业务指导、实战训练、电商营销解决方案等免费孵化支持。
5、享受免费推介对接。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受第三方运营公司引荐的相关机构、企业、人才的对接、交流、洽谈、合作等服务。
(三)第三方市场化服务
1、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受第三方运营公司低于市场价格的培训、拍摄、美工、客服、推广、运营、快递、售后、数据分析等有偿服务。
2、注意公共卫生和使用场所的整洁,服从公共服务中心的管理,爱护办公、水、电等公共设施,进行装饰、装修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入驻企业若对公共设施造成损害,必须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3、入驻企业应利用基地提供的场所进行与申请内容相符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在该场所从事与申请项目无关的活动或将该场所转租给其他方。
(四)特殊人群创业扶持
入驻服务中心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国家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军队复退人员、随军家属、残疾人等八类自主创业人员注册经营的小微企业,在享受服务中心扶持政策的同时,还可享受特殊创业扶持。(小额担保贷款。在电商服务中心内自主创业的,可协助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五、服务中心入驻流程
(一)申请报名(填写入驻申请表)
(二)提交资料(包括入驻申请表、营业执照、入驻团队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寸照片2张)
(三)资格评审(市商务局及公共服务中心招商办对提交资料进行受理、审查)
(四)签署协议(对合格企业(个人)签订入驻协议,确定入驻团队)
(五)正式入驻(正式入驻,开展业务活动)
入驻流程简化版
需要入驻的企业或个人向服务中心提供相关资料(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身份证、个人1寸照片2张、说明材料等)申请入驻,经服务中心资质审核通过后,通知签订入驻协议、分配办公场地。
申请时间及地点
即日起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30至下午17:30可至偃师市洛神路82号,偃师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二楼招商办办理申请或咨询。
联系人:杨主管
联系电话:1863797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