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网站!

首页>单位政务公开


落实河长制 全面推动河流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

来源 : 伊洛街道办     发布日期:2020-12-03     点击次数:284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偃师市“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街道全面推动河流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河长办部署,扎实开展“清四乱”行动,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并及时上报各种报表资料,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保护长效机制,河道面貌明显改善。2020年累计清理违章建筑2处,完成高标准沙坑平复9处并进行复绿,在巡查洛河和偃登渠过程中发现乱倒垃圾的情况及时进行清理,共计清理10余次20余处。出动挖掘机、铲车、垃圾清运车100余次,在历次清四乱行动中出动人员120人次。对河道偷采沙的情况及时监督,并通过安装限高杆等方式限制车辆进入河滩,极大的保护了河道生态环境。

二、日常河长制工作完成情况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张占锋同志为第一总河长、主任王韶峰为总河长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镇村两级河长责任体系,制定了伊洛街道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河长制工作制度,形成了各级联动的组织体系。

2、按照要求乡级河长每月不少于2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1次,开展巡河护河行动,全面开展巡河任务。乡级第一总河长一人,乡级总河长一人,乡级河长四人,截至目前2020年巡河200人次,发现问题55个,解决问题55个。村级河长4人,2020年巡河180余人次,发现问题130个,解决问题130个。

3、在做好巡河工作、处理发现问题的同时,高度重视旬报报送工作,严格按照市河长办的要求,并经主要领导把关盖章,及时、完整、规范的报送资料。

三、存在的问题、建议

我街道部分社区紧邻洛河北堤,市场上沙用量大,且偷采成本小,虽然工作人员经常性巡查、安装限高杆,零星偷采情况时有发生,希望水利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我街道将尽力配合打击盗采,维护河道生态。

四、2021年工作安排

(一)加大干部培训。不定期组织涉及河道社区的河长、巡查员进行系统培训,增强对河长制工作的认知,进一步提升专业技能,以便更好开展河长制工作。

(二)持续开展河道巡查。街道、社区按照各自职责,按时到辖区河道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页、宣传栏、宣传活动,提升群众知晓率、让群众知道什么是河长制、河长制的工作及河长制的意义。实现全民参与,共同保护水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