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午,翟镇镇召开文物保护工作会议,二里头遗址区域相关村负责人和镇包村干部参加,会上认真学习了《文物保护法》,《二里头遗址和商城遗址保护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镇长谷恩光同志结合实际,就目前文物保护工作进行安排布署。
一、二里头遗址周边相邻村要广泛张帖《二里头遗址保护告知书》,与每户签定《二里头遗址保护承诺书》,营造浓厚氛围,做到家喻户晓。
二、在镇区和村庄内显要位置悬挂横幅18条,并出动宣传车6辆,全天候不间断,巡逻宣传。
三、在保护范围内,未经允许不得开展与遗址保护无关的工程,并禁止下列行为:(1)取土、挖坑挖渠、深翻土地、建房等;(2)违规倾倒堆放焚烧垃圾、排水排污;(3)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害遗址安全的物品;(4)在文物建筑物上涂污、攀爬;(5)擅自采集文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