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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来源 : 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0-08-12     点击次数:856

(二二〇年八月十二日公告)

2020年第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偃师市审计局于2020年4月29日至6月24日,对偃师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及基本职责等情况

偃师市教育体育局是隶属于偃师市人民政府的财政全供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和体育工作方针、政策,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中等专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制定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内设办公室、人事科、师训科、计财科、组织办、普教科、高招办、电教馆、职成教科、安全科、督查室、项目办、体卫站、督导室、扶贫办、装备中心、民办教育中心、体育工作办公室18个科室。下属二级机构分别是偃师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偃师市教育体育局中小学教研室。下属各高中、中小学、幼儿园及中心校共31所。财政财务收支由偃师市国库支付中心监督支付。截至2019年12月底局机关在职职工17人,离休1人,退休39人。

(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2019年收入总计67581929.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530644.53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51285元;支出总计16132642.64元,其中:业务活动费用16132402.64元,资产处置费用240元;本期盈余51449286.89元;上年结转39372970.78元;财政收回存量资金27117742.95元,无偿调拨下属各中小学净资产13810790.46元,机关用地名义价值入账1元;累计盈余49893725.26元。

(三)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2019年底资产负债表反映:资产总计53692299.91元,其中:货币资金216449.84元,财政应返还额度50383618.28元,预付账款-1000000元,其它应收款1454550.16元,固定资产7320022.45元;负债总计3798574.65元,其中:其它应付款3771804.87元,应付账款26769.78元;净资产(累计盈余)总计49893725.26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358898元,其中:公务招待费358898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用。

(五)预算执行情况

偃师市财政局批复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度财政支出预算2789928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54795元,商品服务支出193751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1318元,项目支出25319422元。实际收到财政拨款67581929.53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了39682643.53元,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1647638.53元;项目支出增加38253235.79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51285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3934元;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83449.79元。

(六)“六稳”“六保”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1.全力疫情防治,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偃师市教育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本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学校、班级、师生、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三方案十制度”(中学为“三方案九制度”)及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保证防控物资足额配备并保证一定的储备量,为各级各类学校配备了红外热成像仪、手持式红外测温仪、一次性口罩、移动式紫外线消毒灯、免洗洗手液、过氧乙酸等防疫物资,确保了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了本市中小学返校复学工作安全、稳妥、有序进行。

2.积极实施民生工程,保障学生上好学、好上学

根据上级要求实施的民生工程,加大了学前公立幼儿园的建设、加大了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提升改造,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的实施教育民生工程,解决了老百姓上学难、上学远的问题,实现了老百姓上好学、好上学的民生问题。

3.继续实施精准扶贫,保障教育扶贫成果

根据上级要求,继续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对建档立卡户的学生进行营养餐补助、生活补助、免学费等一系列的帮扶政策,对教体系统所包贫困户进行精准帮扶,每月至少一次到贫困户家中了解其困难,解决其实际问题,结合村情况,地理位置情况,都制定了详细的帮扶计划并及时落实,几年来,教体系统帮扶的三个贫困村有了极大的进步,生活条件有了极大的提升,人均收入有了极大的提高,2020年能够实现全面脱贫。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偃师市教育体育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但是还存在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应计未计固定资产等问题,应当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168700元

经延伸审计发现,截至2019年底,偃师市教师进修学校自有资金账户存量2017年及以前结转资金44200元;偃师市市直中学自有资金账户存量资金77400元,为本单位职工退遗嘱补助及工资,其中:2017年及以前结转资金1400元,2018年形成结转资金76000元;偃师市教体局中小学教研室自有资金账户存量2017年及以前结转资金47100元,为收费返还款;以上共计168700元,应缴未缴财政。

(二)应计未计固定资产3057863元

1.偃师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底划拨下属各中小学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房屋建筑及大型修缮共计2823765元,应计未计固定资产,其中:缑氏镇各中小学校1053511元,山化镇各中小学校578066元,大口镇中心小学183605元,大口镇中学1008583元。

2.经延伸审计发现,偃师市教育体育局下属中小学在支出费用中列支打印机、监控安防设备、空调、录像机、摄像机等27笔共计234098元,应计未计固定资产,其中:府店镇中心学校4660元,高龙镇明德小学160285元,翟镇镇翟西小学51013元,翟镇镇北许学校6360元,翟镇镇一中11780元。

以上1至2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共计3057863元。

(三)票据不合规46245.63元

1. 偃师市实验中学2019年在“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中列支报刊款12787.50元,未附明细清单。

2. 经延伸审计发现,偃师市城关镇北窑小学使用一般收据列支水电费4431元。

3. 经延伸审计发现,偃师市城关镇新寨小学在“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中列支图书、教师用书等10998.17元,无单位、单价、数量等;

偃师市城关镇塔庄小学在“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中列支图书、朗诵读本等3513.50元,无单位、单价、数量

偃师市城关镇新城小学在“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中列支教辅用书等5282.77元,无单位、单价、数量等;

偃师市城关镇前杜楼小学在“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中列支朗读本、教辅等9232.69元,无单位、单价、数量等。

以上1至3项票据不合规共计46245.63元。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偃师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偃师市教育体育局限期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偃师市审计局,并及时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