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严厉打击浪费破坏矿产资源、非法占用土地、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决定对南部山区采矿许可证已过期、非法采矿、环保不达标的所有采石企业依法进行关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闭企业名单
偃师市大口乡相东石料厂、偃师市府店镇双鑫建材厂、偃师市大口乡西海石料厂、偃师市安富兴石料厂、洛阳富山佛光钙业有限公司、偃师市车李村李占清石料厂、偃师市府店镇大锤石料厂、偃师市佛光西山进卿石料厂、偃师市府店镇金美石料厂、偃师市佛光车李平安石料厂、偃师市佛光交通建材厂、偃师市佛光向阳石料厂、偃师市丰兴石料厂、偃师市佛光乡中心石料厂、偃师市佛光东山世忠石料厂、偃师市府店镇建安建材厂、偃师市佛光安乐第一石料厂、偃师市大口乡光有石料厂、偃师市缑氏镇白云采石厂等偃师市域内所有采石企业。
二、关闭清理要求
(一)1月21日前,生产设备及厂房由企业自行拆除完毕;
(二)1月26日前,原料及成品由企业自行清理完毕,断电到位;
(三)1月31日前,企业自行完成生产厂区土地复垦、恢复地貌任务;
(四)2月28日前,企业自行完成生产厂区植树复绿任务。
三、对拒不按时自行关闭清理的企业,将依法强制关闭清理,产生的费用由相关企业承担。
四、对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告。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