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豫政办〔2024〕68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洛阳市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洛政办〔2024〕46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全面做好2025年我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依法科学调查,周密组织部署,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掌握2020年以来我区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我区人口发展状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我区辖区内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全区共抽取约81个样本块、0.89万人。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0时。
四、组织实施
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领导和协调,建立2025年偃师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详见附件)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社区)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2025年偃师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根据调查工作需要,可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用以开展我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应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经费保障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调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全流程加强对调查对象个人信息的保护,各镇(街道)、各部门调查机构及其调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
(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充分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提升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三)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2025年洛阳市偃师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2025年4月16日
附 件
2025年洛阳市偃师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 集 人:段 昊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李黎鹏 区政府办公室副科级干部
姬亚杰 区统计局局长
杨海锟 区发改委副主任
彭世杰 市公安局偃师分局副局长
杨 喆 区卫健委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秦朝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治辉 区教体局副局长
侯玉学 区统战部副部长
韩云飞 区民政局副局长
张彦豹 区财政局副局长
林继伟 区人社局副局长
陈延武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偃师分局副局长
高永超 区房产服务中心副主任
邢亚文 区统计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邢亚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组成人员根据各单位人员变动情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