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保护弘扬传统文化,延续城乡历史文旅,按照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洛阳市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管理办法》《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洛阳市第三批历史建筑的通知》(洛政〔2025〕16号)要求,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强历史建筑保护的工作部署,通过全面普查、充分调研、专家论证、意见征询及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中原客家先民南迁圣地纪念碑、陶化店水库大坝2处建筑为偃师区第二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履职尽责,强化措施,相互配合,按照《洛阳市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共同做好历史建筑的挂牌、保护、宣传、利用和建档工作,最大限度发挥历史建筑的使用价值。
附件:洛阳市偃师区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2025年10月21日
附 件
洛阳市偃师区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编号 | 建筑名称 | 所在位置 | 建筑年代 |
1 | 中原客家先民南迁圣地纪念碑 | 偃师区北部世界客家祖根地纪念公园 | 现代 |
2 | 陶化店水库大坝 | 偃师区高龙镇陶化店村东北约280米 | 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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