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介绍
常云龙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冯宏轩同志抓好预防打击刑事犯罪工作,负责网络安全、技术侦查工作,分管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公安政治工作、舆情处置、宣传工作、机关党委、政工室、离退休干部工作室、国内安全保卫、反恐怖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
焦柳杨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公安执法监督、监所安全管理、交通安全管理、警务督察工作,分管法制大队、看守所、拘留所、交通管理支队勤务七大队、督察大队、留置看护大队。联系区纪委监委、武警偃师区中队、区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
冯宏轩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管打击工作,负责预防打击刑事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工作,分管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
彭世杰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管防范工作,负责全区治安行政管理、治安防范、基层消防监督、警卫、平安偃师建设、巡逻防控、信访稳定工作,分管治安管理大队、信访室、警务保障室。联系区信访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
孙新强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全区公安工作发展规划、重大事项、工作组织协调、调查研究、公安统计、机要文秘、科技信息化、对外联络、警情分析、指挥调度、巡逻防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分管情报指挥中心、特巡警大队。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
机构职能
(一)掌握、分析、研究全区社会治安形势,拟定全区公安工作发展规划,谋划、部署、指导全区公安工作;
(二)负责全区公安机关思想政治管理、队伍建设和宣传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四)负责全区公安信息、技术、装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五)掌握全区影响国内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动态,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事)件的侦查、处置工作;
(六)掌握全区刑事犯罪动态,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七)负责全区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户政、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危爆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特种行业、出入境事务、外国人停留居留、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以及集会、游行、示威等;
(八)指导、监督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监督管理保安服务活动;
(九)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动车及驾驶员管理;
(十)指导、监督全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公安关押场所的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全区巡逻防控工作,协调处置重大突发案(事)件;
(十三)负责消防监督和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十四)负责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目标来偃的警卫工作;
(十五)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职能
内设机构:
(一)情报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区反恐怖指挥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牌子)
掌握全区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分析、报送和综合处理各类敌情、社情动态,突发案事件等情报信息;制订重大突发案事件应急预案,协助分局领导指挥、处置各类重大突发案事件;负责全区公安机关重大警务活动指挥调度;负责涉稳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处置,重点人群检测;负责分局情指行合成作战工作;负责管理、处置全区110警情,承担区反恐指挥中心工作。
办公室负责掌握全区公安工作情况,综合分析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公安信息;起草审核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组织全区性公安工作会议;协调处理紧急事务;负责文印、机要、史志编纂、档案管理和局机关总值班工作及局长办公会各项决议的督促落实及接待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局通讯网建设,保障公安通信畅通;负责公安有线、无线通信执勤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二)政工室
政工室是区公安局党委和行政领导主管全局政治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办事机构;负责全区公安队伍宣传和队伍的思想、组织、文化和纪律作风建设,协助区组织人事部门管理、考核、配备公安局领导干部;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政治思想教育、宣传、民警培训、表彰、党务、人事、警衔、劳资、福利工作;负责全局群团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离退休干部服务和管理等工作。
(三)警务保障室
负责制订全区公安装备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分配装备物资;做好全局国有资产管理和装备保障工作;负责申报、分配、管理公安业务经费及其它专项拨款;负责财务专项预算以及工资发放和罚没款的收缴、管理工作。
(四)督察大队
依照《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负责对全区公安机关的警务活动和民警的警容风纪等进行监督监察。
(五)法制大队
负责指导全区公安法制建设规划工作,监督检查全区公安机关执法情况;直接办理区公安局需要法律把关的案件和应诉案件;负责全区劳教少管案件审核工作。
(六)信访室
负责指导检查全局信访工作,处理查办来信来访及上级交办的案件,定期综合分析、催办、协办信访职责案件;对来访、来电、咨询、查询或业务办理单位和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全程进行协调服务;给予办事人员明确的介绍、答疑或指引等服务,一次性告知相关办事程序;协调相关科室按照有关程序和承诺办结时间进行办理并全程跟踪督导;对当事人反映问题、请办事项的处理结果或意见归档保存。
(七)刑事侦查大队 (加挂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牌子)
负责侦破全区有影响的重、特大刑事案件(走私案件、妨害文物管理案件、严重暴力性案件);负责外省、市、县公安机关协查案件和侦破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案件、系列案件的侦破;提供刑事犯罪情报信息、技术,组织业务培训;提取、搜集、检验、复核犯罪证据;负责刑侦方面调研,及时掌握犯罪动态;负责协调全区技术侦察工作;负责进行禁毒工作,打击制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八)特巡警大队
承担110出警任务;负责维护城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参与处置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受理和处理公民的报警;制止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务行为;参加突发性案、事件、灾害事故的救援处置工作。
(九)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掌握全区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办理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十)治安管理大队 (加挂无人机治安管控与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掌握和研究全区社会治安动态,指导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直接参与重大治安事件、重大事故的协调处置;指导查处治安案件和侦破管辖的刑事案件;负责对游行示威和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和安全保卫工作;依法管理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危险物品和基层治保组织建设;指导和管理全区的户口、身份证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及警卫工作。
出入境管理科负责中国公民因公(私)出入境和来偃外国人事务管理及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加挂区反恐怖情报中心牌子)
(十二)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加挂区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
(十三)禁毒大队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关于禁毒工作的部署;制订禁毒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掌握全区禁情形势、规律特点,研究制订预防、打击对策,抓好辖区内吸毒人员的日常管理。
2. 深入开展禁毒宣传,落实禁毒工作措施,组织对辖区内重点场所、高危人群的毒品预防教育。
3.指导各派出所开展禁毒工作,督促完成各项禁毒工作任务;并对辖区内厂矿企业的易制毒化学品进行检查、管理。
4.组织开展社区戒毒工作,指导各社区对吸毒人员和社区戒毒人员的谈话、帮教工作,建立好相关档案。加强对社区禁毒、戒毒工作业务培训。
(十四)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加挂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
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对食品、药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侦办工作;负责全区重特大食品、药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以及上级交办案件的侦办工作;研究制订预防、打击食品、药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对策;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食品药品与环境安全方面的其他工作。
(十五)科技信息化大队
拟订全区公安科技强警发展规划;组织公安科技立项、科研开发、成果管理和技术推广;指导全区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对公共安全行业实施技术监督;规划、指导全区公安视频监控建设;负责全区公安科技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应用和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全区公安通信专网和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大型活动、反恐维稳处突等重大案事件应急通信勤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局日常通信勤务保障工作。
(十六)机关党委
负责党群以及纪律监督等工作;承担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相关工作,承办分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局党风廉政主题教育;拟订全区公安政治工作规划,负责全区公安政治工作的综合调研,掌握全区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民警思想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党的建设工作以及公安机关情况并提出加强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负责全局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抚恤优待、慰问等工作;承担区见义勇为评定有关工作;负责配合巡察有关工作。
(十七)离退休干部工作室
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直属机构:
(一)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留置看护大队
主要承担偃师区纪委、监委留置对象和“走读式”谈话看护任务。
(二)偃师区看守所
负责对送押的刑事犯罪嫌疑人及短刑期犯人的看押、改造工作。
(三)偃师区拘留所
负责对被裁决治安拘留和司法拘留人员的管教工作。
代管机构:
(一)洛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勤务七大队
组织实施全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负责驾驶员和机动车辆业务管理工作;参与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工作;管理非机动车和交通设施;打击车匪路霸;负责交通法规的宣传及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制工作;负责交警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依法参与停车场规划、设计方案的制订,办理公共停车场审批手续;负责对公共停车场以及城区道路范围内停车泊位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负责公共停车场的发证、现场管理、票据和收费的监督工作。
外派机构:
公安派出所是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是主管本辖区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全区各乡(镇、区)共设置13个公安派出所:
(一)伊洛派出所
(二)槐新派出所
(三)商城派出所
(四)首阳山派出所
(五)邙岭派出所
(六)山化派出所
(七)岳滩派出所
(八)翟镇派出所
(九)顾县派出所
(十)缑氏派出所
(十一)府店派出所
(十二)大口派出所
(十三)高龙派出所
联系我们
地址:偃师区首阳新区府佑路与中州路交叉口
电话:0379-63137017
邮编:4719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30—12:00,14:30—18:00
邮箱:yssgaj37012@163.com

豫公网安备
4103810200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