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介绍
李 琳(镇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董柯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寇渊臻(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工作,分管组织、宣传、统战、人事编制、老干部、工业(产业发展)、统计、工会等工作,主管党建办、产业发展办。联系派出所。分包牛庄村、吉沟村。
李志丹(镇党委副书记):主持镇政协工作,分管机关、文秘、平安建设、司法、社会治理、妇联等工作。主管党政办、综治办、司法所。分包东蔡庄村。
张鹏飞(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分管纪检、党风廉政、财政、税收、平安建设等工作。主管纪检办、财政所、信访办。联系税所、信用社、供电所。分包刘坡村、丁门口村。
南玉帛(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农业、林业、水利、交通、人居环境整治(禁烧)、三资等工作。主管农办、三资办。联系供销社、水利站、农机站、畜牧站、粮管所。分包赵坡村。
郭少辉(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分管武装、乡村振兴、环保等工作。主管武装部、乡村振兴办、环保办。分包古路沟村。
邢 鹏(镇组织委员、统战委员):分管国土规划、村镇建设、民政、残联、退役军人等工作。主管国土所、民政所。联系市场监管所。分包西蔡庄村、省庄村。
朱晨阳(镇宣传委员、副镇长):分管计生卫生、新农合、新农保、团委工作,协助南玉帛同志抓农林水等工作。主管计生和社保中心、团委。联系卫生院。分包申阳村、牛新村。
李可蒙(镇副镇长):分管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等工作。协助寇渊臻同志抓组织、宣传、统战等工作。主管文化站。联系中心校。分包兰庄村。
赵世伟(镇副镇长):主持镇派出所全面工作,协管消防安全工作。
陈玲辉(综合执法队长):分管镇综合执法、应急消防等工作,协助寇渊臻同志抓产业发展、统计等工作。主管综合执法队、应急办。分包周山村。
李吉辉(平安办主任):协助李志丹同志抓社会治理工作,协助张鹏飞同志抓平安建设工作。主管信访办。分包杨庄村。
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党的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
2.负责编制辖区内经济社会和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村镇规划建设,乡村道路修建及养护,做好农村环境建设,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
3.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组织农民学习实用技术,指导建设主导产业示范点,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落实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耕地保护、防汛抗旱、动植物防疫、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5.负责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工作。
6.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培训工作,引导农民多渠道就业。
7.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工作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工作。会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扶贫救济、低保、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
8.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防火防汛、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工作。
9.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和各类教育活动。
10.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理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
11.负责党团组织建设、村级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
12.按规定权限和程序,配合相关部门管理辖区内的规划管理、城镇管理、房产管理、土地使用(征收、出让)、拆迁和开发等工作。
13.负责优化辖区投资环境,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涉外经济活动,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审核投资项目。
14.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职能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对应区级党委办、政府办、人大和政协机关、改革办、机构编制等部门。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乡镇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等工作。对应区级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老干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等工作。对应区级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审计、统计、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
负责投资项目的洽谈、立项、论证、审批;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和统计考核奖励等工作。对应区级商务、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等部门。
(四)乡村建设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林业、水利等工作;承担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对应区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乡村振兴、水利、林业、人防等部门。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推进区域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对应区级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
(六)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对应区级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网信。信访等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决定,以乡镇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对应区级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城市管理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
(八)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对应区级行政审批和信息管理部门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工作;培育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等工作。
(九)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做好村(社区)规划的实施和住宅建设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对应区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部门。
(十)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国家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统筹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和统计等工作;负责服务企业、信息采集等工作;负责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结构调整,建立完善产业信息发展平台,引导调整第一产业,扶持发展第二产业,培育发展第三产业,建立布局合理、特色突出、生态和谐的产业支撑体系。对接区级民营经济发展、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农业农村、统计等部门工作。
(十一)财政所: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财政法规,遵纪守法、廉洁奉公,钻研业务,热心做好本职工作;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做好镇财政的收支核算工作,做到账目清楚,数字准确,保管好会计档案;认真编审镇级财政预算和决算,如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向镇政府报送预算分析,供领导决策参考;积极组织预算收支,督促交款单位及时足额上缴预算收入,监督用款单位严格按预算使用各种资金,搞好资金调度,保证各项资金的正常需要;加强财政监督,整顿财政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报销、审批制度,坚决杜绝不合理开支;做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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